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19日表示,創業板市場建設初期,各保薦機構應向創業板重點推薦符合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特別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與新醫藥、節能環保、航空航天、海洋、先進制造、高技術服務等領域企業,以及其他領域中具有自主創新能力、成長性強的企業。
根據證監會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創業板推薦工作的指引》,保薦機構應審慎推薦的領域主要有:紡織、服裝,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供應等公用事業,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土木工程建筑,交通運輸,酒類、食品、飲料,金融,一般性服務業,國家產業政策明確抑制的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行業。
這位負責人說,創業板發行上市有法定條件和規范要求,對于符合創業板定位的,屬于重點推薦產業和領域的企業,保薦機構應重點核查發行人是否具備發行上市法定條件和規范要求。
保薦機構推薦“審慎推薦”領域的企業,應當就企業是否符合創業板市場定位履行嚴格的核查論證程序,并在發行保薦書和保薦工作報告中說明論證過程和論證結論,尤其重點論述企業在技術和業務模式方面是否具有突出的自主創新能力,是否符合國家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要求。
截至3月12日,已有66家企業在創業板公開發行,籌資近400億元。從這些公司的行業分布看,大都屬于“重點推薦”領域企業,總體上體現了創業板支持創新型企業和成長性企業發展的市場定位。(記者 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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