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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國證監會會機關第一批輪崗交流的干部已陸續到位,各項工作平穩有序地銜接和推進。第一批輪崗交流涉及具有行政許可職能及配套啟動的其他部門及單位共19個,干部40名。
據悉,今后證監會還將有計劃地進行干部輪崗交流工作,并明確預期,形成制度。
輪崗符合中央精神
關于此次輪崗掌握的“五八十”標準(即在同一崗位滿五年、或同一崗位正副處長滿八年、或同一部門工作滿十年的正處長,應當輪崗交流;在同一崗位滿五年、同一部門工作滿十年的局級干部,應當輪崗交流),其來源為社會各界所關注。據曾參加過會機關輪崗交流動員會的一位監管干部介紹,“會上明確講過,這個標準是根據中央一系列相關規定并結合證監會實際制定和把握的。”
據了解,上述人士所說的相關規定,包括中央印發的關于黨政領導干部交流、職務任期和任職回避的三個《規定》。此外,根據中央頒布的《2010-2020年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及中組部、人社部相關文件規定,交流對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過交流鍛煉提高領導能力的、在一個地方或者部門工作時間較長的、按規定需要回避的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其中明確,交流重點是一把手及領導班子成員。對于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特別是從事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執紀執法、干部人事、審計工作的領導干部,在同一職位任職滿10年的,應當交流;缺少基層工作經驗或崗位經歷單一的,應當有計劃地交流;需執行任職回避規定的,應當交流;在同一職位上任職5年以上,原則上要實行輪崗。
由此可見,證監會開展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符合中央精神,其范圍和條件與中央和有關部門的一系列規定也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