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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和商務部等部門發布的“商業預付卡新規”將在11月1日正式實施,預付卡的購買限制將進一步收緊。事實上,關于預付卡的發行,相關部門曾多次發文進行規范,但從目前的情況看,不少商家仍舊存在不規范發卡行為。此次新規能起到多大作用?《法制日報》記者和業內人士進行了探討。
預付卡因為自身的一些特點,一直被認為是暗藏腐敗玄機。中國人民銀行近日制定并發布《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上述辦法出臺之后,叫好者有之,質疑者有之,《法制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多數商家“化整為零”規避
在去年,為了防止商業預付卡洗錢、套現、偷逃稅款以及行賄受賄等行為,國務院辦公廳就轉發了中國人民銀行、監察部、財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預防腐敗局《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首度對一直“地位未明”各種商業預付卡進行了規范。意見要求,達到一定額度的預付卡購買須實名登記。未經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多用途預付卡。此外,還對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面值進行了限定,要求面值不得超過1000元。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有30個省市的283個地級以上城市主要商場都發行過封閉式專用預付卡,預計預付卡市場規模將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速。
近日,記者走訪了多家商場和超市后發現,預付卡實名制在各個商家間的執行情況并不完全一致。
在一家大型商場內,記者提出要購買一定數量的購物卡,對方告訴記者,商場發行的購物卡主要包括1000元和5000元兩種,如果購買1000元的購物卡是不需要用身份證登記的,而購買5000元的購物卡則需要登記。此外,如果一次性購買1000元的購物卡在5張以上也是需要實名登記。而且,無論是單張或者累計在5000元以上的購物卡,均要求使用支票或者轉賬等非現金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而在另一家大型商場內,記者提出要購買5000元的購物卡,售卡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家商場只出售1000元的購物卡。
“你可以一次買5張,不需要使用身份證登記。我再給你個袋裝在一起,送人和5000元的卡也是一樣的。”工作人員向記者建議。
記者還了解到,在這家商場里,是可以通過現金購卡的。
隨后,記者又來到一家大型超市,并了解到,這家超市發行的購物卡主要包括300元、500元、1000元三種面值,同樣,1000元的購物卡可以購買多張并無需使用身份證登記。
在記者走訪的多數商場中,都可以通過“化整為零”的方式,不使用身份證而購買大額購物卡。
此次出臺的辦法要求,個人或單位購買記名預付卡或一次性購買不記名預付卡1萬元以上的,應當使用實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發卡機構應當識別購卡人身份,核對有效身份證件,登記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或影印件。
辦法還要求以銀行轉賬方式購卡和充值。單位一次性購買預付卡5000元以上,個人一次性購買預付卡5萬元以上,或辦理一次性5000元以上預付卡充值業務的,應當通過銀行轉賬等非現金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以增加購卡和充值透明度。
“通過以上規定,在發行、購買、充值等環節落實實名要求,有利于防止預付卡被用于洗錢、套現等活動。”央行有關負責人解釋說。
“黃牛”收費代辦預付卡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目前,各大商場都熱衷于發行各類購物卡。
一家商場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商家之所以熱衷于發購物卡,關鍵在于購物卡能提前帶來現金流,達到“商品還沒賣出去,錢已先收回來”的效果。
面對實名制,除了商場采取“曲線救國”的策略外,“黃牛”也找到了新的業務范圍。
在一家商場內,在聽完記者詢問購物卡是否需要登記身份證之后,一名中年男子對記者說,“辦卡要是有麻煩,我可以幫你。”
經過交談,記者了解到,代辦購物卡一種就是對方直接將手里收上來的舊卡買過來,收一定的手續費,但是無法開具發票,還有一種就是直接由對方去登記辦理,發票手續齊全,但辦理的費用會高一些。
“我們幫你辦下來的卡,以后絕對不會查到你頭上的。”對方向記者保證。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的一位辦案檢察官認為,總體來看,預付卡在刺激消費、活躍經濟等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就預付卡的屬性和特征來看,容易成為權力尋租的工具和行受賄的載體,從而造成公款消費和收卡受賄等問題突出,嚴重擾亂國家金融管理秩序。比如,在受賄案件方面,犯罪嫌疑人利用職務之便,以專家費用等名義向業務合作單位索要預付卡;在貪污案件方面,犯罪嫌疑人利用過年過節為業務單位購買預付卡的職務便利,將購買的預付卡部分地進行貪污。而且,預付卡使用人不用實名,一旦案發查處困難較大。預付卡的使用場所也往往以各種理由不提供消費卡的消費記錄。
記者又在網上通過搜索發現,有許多提供回收預付卡業務的廣告。
一家從事這項業務的工作人員向記者“承諾”:“我們的正規就體現在,交易過程中完全替客戶著想。因為很多客戶銷售購物卡不想讓第三者知曉,所以對于相信我們的客戶,我們會保守信息,完全不對外泄露。”
“從代辦預付卡到回收,實現了一個轉化過程,實際上是腐敗的滋生產品。”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說,某些接受預付卡的行為,實際上也是腐敗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只不過是一種隱性的表現形式。因為其中有個轉化過程,是比較隱性的,不那么赤裸裸,所以比較容易被人接受,不管是收的人還是送的人,在心理上都相對好接受一些。但是因為有預付卡回收這樣一個社會產業鏈的存在,就很容易實現金錢的轉化。
此次出臺的辦法規定,記名預付卡應當可掛失,可贖回,不得設置有效期。不記名預付卡不掛失,不贖回,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單次購買不記名預付卡金額在1萬元以下時,由于未達到實名制度要求,因此,發卡機構在發行、銷售環節無法記載任何關于購卡人、持卡人的信息。“若允許持卡人贖回不記名預付卡,發卡機構在持卡人辦理贖回時無任何信息可供核對,也無法記錄贖回人的任何個人信息,這或將導致不記名預付卡淪為洗錢、套現的工具。”
實名制只能解決部分問題
當前,預付卡已經形成了規模龐大的市場,除了大大小小的商家通過預付卡獲益之外,第三方發卡機構發行預付卡,同樣可以獲得巨大的現金流和豐厚的利潤,一般而言,其利潤來源有三項:手續費、沉淀資金收益、消費返傭等。
北京一家發卡公司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從去年推出實名制之后,現在發卡公司都比較低調,但是他認為,在未來,預付卡的市場規模還將進一步膨脹。
海淀區檢察院的檢察官認為,預付卡的實名制是政府加強對其管理的重要手段,可以將那些以預付卡行受賄的行為從中過濾出去,而留下真正需要預付卡的人群,從而,與預付卡伴生的下游產業也沒有了存在的土壤。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目前,企業給公務員送購物卡,有的人并不認為這是一種行賄受賄的行為;也有一些人認為,不直接給現金就不能被認定為行賄受賄,送購物卡是打擦邊球,風險相對較小;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單位、企業辦理購物卡能夠開發票。這樣的話,單位用于購買購物卡的錢一方面可以通過報銷來收回,同時也能夠逃避稅收的監管。因此,很多人或者單位都采用送購物卡的方法進行賄賂,這是購物卡腐敗出現的原因。實名制只能解決部分問題,不能解決全部問題。“結合預付卡發行泛濫的現狀,應該對發卡權進行一定的限制,不能什么樣的小店都能發行。多用途預付卡的發行應該進行審批,單用途預付卡的發行應該實行備案制,并從注冊資本等要素著手,對發卡機構的發卡門檻進行限制。”
鄭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曹明睿則建議,實名制登記購物卡的規定只限定了人們在預付費購卡層面的實名登記制度,若要實現對購物卡的有效監管,還需整個過程都實名。杜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