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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制度何時“隱性”轉“顯性”
截至6月底,我國人民幣存款余額已經突破百萬億元大關。在不斷增長的存款面前,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卻一直是一個尷尬的缺失。實際上,對于已經醞釀多年的存款保險制度何時能正式落地,市場上的討論和期待頗多。央行在近期發布的《2013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中再次表示將積極研究制定“存款保險條例”。
專家表示,實際上我國一直存在“隱性擔?!钡拇婵畋kU機制,但最終過渡到市場化的“顯性”存款保險機制將是大勢所趨。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將更有利于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并提高金融體系的穩定性。
百萬億人民幣存款下的尷尬缺失
存款保險是指符合條件的銀行等存款性金融機構依法繳納保險費后,存款保險機構對銀行吸收的存款予以保護,一旦該銀行破產清盤,存款者依法可得到一定數額的賠償。
第一個現代意義的有法律保障的存款保險機制出現在上世紀30年代經濟大危機時期的美國。之后伴隨著各國銀行危機時有發生,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建立存款保險機制。據統計,截至2012年底,已有超過100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機制。
在我國,自1993年《國務院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險基金以來,存款保險制度已經醞釀研究了20年,但這項制度迄今仍然“猶抱琵琶半遮面”,“真容”始終未現。
專家表示,在金融不斷深化發展的同時,各種理財、擔保、債務平臺運作、經營性風險也日益“浮出水面”,在經濟規模與貨幣規模增大的背景下,要最大限度地保護存款人的權益,使其不受經濟波動與金融信用風險的沖擊,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就顯得格外重要。
近年來我國人民幣存款呈現加速增長態勢。央行數據顯示,2008年5月我國人民幣存款余額突破了50萬億元大關,而今年6月底則突破了百萬億大關,達到100.91萬億元。
在這種情況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變得尤為必要和緊迫。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的報告指出,存款保險機制通過為存款人提供銀行倒閉時獲得賠償的保障,可以穩定公眾信心,防止擠兌的發生和蔓延,從而保證金融體系的穩定。
因為銀行流動性風險爆發與否,往往與公眾信心密切相關,一家“好銀行”也可能由于公眾信心喪失遭受“擠兌”而陷入困境。此外,單家銀行陷入困境的消息可能會導致公眾認為其他銀行也陷入困境,引發系統性的“擠兌”潮。
存款保險制度漸行漸近
中國人民銀行7月19日宣布,自7月20日起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再次釋放了利率市場化逐步深化的信號。而今年以來,政策更是多次提及要鼓勵民間資本設立“民營銀行”。這些金融改革舉措都迫切需要存款保險制度的配套。
對此,央行稱,要建立和完善符合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規范存款保險的覆蓋范圍,明確賠付限額,制定保費繳納標準,積累和管理存款保險基金,強化存款保險機構的治理與職能。
“實際上,央行會同各有關部門已經基本達成一致,也做了很多準備工作,但到現在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還沒有正式建立?!敝袊嗣胥y行上??偛扛敝魅瘟铦?月底表示,存款保險制度的設立需要充分考慮我國的國情和金融環境,也要充分借鑒和吸收這一次國際金融危機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以及目前通行的存款保險國際準則的一般要求。
存款保險是針對銀行而言的,自然需要銀行付出一定的保費成本。所以,對于銀行而言,尤其是國有大行,在有國家信用做后盾的背景下,對存款保險的態度并不積極。
業內人士認為,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大而不倒”的銀行“鐵律”已經受到廣泛質疑,要搭建“金融安全網”,存款保險制度的設立勢在必行。
興業證券分析師盛海認為,在配套政策完善的情況下,目前是逐步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一個好時機。“經過幾年的發展,銀行的經營能力以及抗風險能力逐步提高。從目前銀行的年報可以看出,銀行的業績穩步上升,具備了抗風險的能力,也有一定的資金儲備?!?/p>
“下一步央行會繼續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開展調研,繼續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加快推進存款保險制度的立法,同時積極做好這項制度出臺的各項準備工作?!?凌濤說。
從“隱性”過渡到“顯性”
“雖然我國存款保險制度還未建立,這并不代表我們沒有存款保險,我們實行的是隱性的全額擔保,而我們現在所要建立的則是一個顯性的存款保險機制。”
凌濤指出,隱性的擔保機制存在市場退出效率不高、國家負擔重、容易助長道德風險等問題,這促使我國建立顯性的存款保險制度,以加強對存款人的保護,明確經營機構在經營失敗時的風險補償和成本分攤機制。
所謂的隱性存款保險,是指國家雖沒有明文規定,但當銀行破產時,政府往往會以國家信用和財政收入為代價,對存款人的全部存款給予事實上的全額保護。凌濤認為,顯性的存款保險機制有利于強化市場約束,促進形成市場化的風險防范機制和維護金融穩定的長效機制,也可以為面向三農和小微企業的中小金融機構的重要改革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
此外專家認為,存款保險制度從“隱性”過渡到“顯性”將有助于降低市場準入的門檻,促進市場競爭。因為存款保險制度可以有效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和金融體系的穩定,相應緩解阻礙資本進入銀行領域的監管顧慮。而存款人在中小銀行的存款充分得到保護后,中小銀行有了自己的生存空間,也有助于多層次金融體系的建立。
存款保險制度可以保障存款人權益,不過如果設計不好也可能產生道德風險,因此必須謹慎對待。
“我國存款保險機制‘由暗轉明’,存款保障程度發生變化,可能會導致存款搬家,如果波動過于劇烈,在短期內很可能沖擊我國金融體系。為此,可以考慮借鑒日本的方式,在全額保險的過渡期安排結束后,才正式采取限額存款保險制度?!敝袊y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研究員邵科撰文建議。(記者 王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