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出臺了《關于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城市在實施時,都將以該實施意見為依據。
實施意見下發的同時,也下發了《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福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批復》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南平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批復》。規定,福州、廈門、南平三個城市率先從10月1日開始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的試點。
根據實施意見,到2008年末,這項醫保將覆蓋全省所有的城鎮。
參保對象
非就業人群,但不包括在校大學生
實施意見明確表示,城鎮居民醫保參保對象,是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制度覆蓋范圍外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它包括老年人、中小學生(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的學生,下同)、少年兒童以及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等。
醫保的實施將堅持根據城市能力,低水平起步原則;堅持基本保障,重點保障城鎮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堅持自愿原則,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外的其他城鎮非從業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作出制度安排;堅持家庭繳費為主、政府補助和社會慈善捐助等多種渠道相結合的籌資機制,在普惠制基礎上,政府對特困群體的繳費給予重點補助;堅持屬地管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相一致,實行設區市統籌。
參保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自愿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高等院校全日制學生的醫療保險,將根據國家部署另行制定。
中小學生隨所在學校參加學校所在地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繳費
原則上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
參保繳費標準,在試點階段,實施意見表示,成年人原則上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未成年人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標準進行籌集;個別經濟特別困難的縣(市)也可按照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未成年人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70元的標準進行籌集。
籌集資金將按家庭繳費為主、政府補貼和社會慈善捐助等多種渠道相結合的機制運行。政府將以籌資標準按照成年人不低于40%,未成年人不低于50%給以補助。
在此基礎上,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等特困群體家庭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將由政府再按照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給予資助;家庭繳費仍有困難的,政府將另行制定補助資金酌情幫助解決。
醫保待遇
到社區醫院首診,可報銷更多的醫藥費
如果有條件,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將不僅局限于大病統籌,而且門診醫療費也可以報銷了。實施意見表示,要求各地要從實際出發,確定保障范圍,重點保障城鎮居民的住院醫療和規定病種的門診大病醫療。
有條件的設區市根據當地籌資水平、居民醫療消費需求和經辦機構管理能力,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或通過建立“家庭賬戶”方式解決參保居民的門診醫療保障問題。
該種醫保可報銷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將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保的有關規定制定,并綜合考慮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作必要調整。少年兒童用藥范圍和兒科診療項目將適當擴大,具體范圍有關部門將另行出臺規定。
醫保服務將由政府簽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提供。如果到定點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首診,還可以享受到比較低的起付標準、和較高的報銷比例。我省將建立社區首診制和雙向轉診的醫療服務管理制度、設立城鎮居民健康檔案等措施,并在社區中充分發揮中醫藥服務作用。
參保擴面
至2008年末,醫保覆蓋我省所有人
此次,福州、廈門、南平三個城市率先從10月1日開始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的試點。根據實施意見,到2008年末,這項醫保將覆蓋全省所有的城鎮。
據了解,在基本醫療保險方面,除了建立起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外,我省還將進一步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將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單位從業的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以及城市靈活就業人員都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在城鎮務工的農民工,包括那些流動性大、就業不穩定的農民工,也有望很快就能夠參加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
至此,我省的基本醫療保險已經涵蓋了所有人群。對有職業的人群,實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對非從業的,實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農村居民,實行“新農合醫療保險”。同時形成了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大病商業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城區特困醫療救助等為補充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并正朝著實現城鄉居民人人大病有保障的目標逐步邁進。
南平城鎮居民醫保方案
經省政府批準,南平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規定,成年人按照每人每年200元標準籌集醫保基金,其中政府補助80元,參保個人只要繳納120元;未成年人籌集標準為每人每年80元,其中政府補助42元,參保個人繳納38元;
在以上基礎上,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等特困群體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政府再按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給予補助;家庭繳納仍有困難的,由政府幫忙解決。
家庭成員中親屬為城鎮職工醫保的,其個人賬戶若有結余,經申請確認后,可為其親屬從個人賬戶劃轉居民醫保參保個人繳費的部分。
今年,從10月1日開始啟動到11月30日前市民都可以申報登記繳費;從明年開始正常申報登記,繳費時間為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
在校生以學校為單位,由學校組織在學校所在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參保,其他城鎮居民以個人形式在街道(社區)、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參保。(記者 鄭琳 實習生 陳燕青 鐘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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