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天津頻道10月14日電 2008年1月1日起天津市將實施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制度,如果家有退休的老人、學生、兒童以及18周歲以上、退休年齡以下,喪失勞動能力的家人,可以為他們進行參保。10月15日起,全市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將開始受理居民參保登記手續(xù)。
以大病統(tǒng)籌為主要內容的城鎮(zhèn)居民醫(yī)療保險制度體系,具有覆蓋范圍廣、個人繳費低、政府給補貼、大病有保障的特點。參保范圍主要是城鎮(zhèn)的非從業(yè)居民,包括學生、兒童、無退休金的老年人和18周歲以上、退休年齡以下,喪失勞動能力的居民。參加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可以報銷住院和門診特殊病醫(yī)療費,學生、兒童和居民報銷最高限額分別可以達到18萬元和10萬元。
現在開始繳費明年就能受益
參保人員在申報繳費期內年齡不滿18周歲、次年內年滿18周歲的,按照學生、兒童身份認定;參保人員在申報繳費期內年齡不滿70周歲、次年內年滿70周歲的,按照70周歲以上人員身份認定;參保人員在申報繳費期內符合低收入家庭條件并且年齡不滿60周歲、次年內年滿60周歲的,按照低收入家庭滿60周歲人員身份認定。學生、兒童每年的醫(yī)療保險費是100元,個人只繳60元,余下40元由政府補助;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困家庭的學生、兒童本人不繳費,政府全額補助100元。成年居民每年醫(yī)療保險費為560元,居民個人繳330元,政府補助230元;70周歲以上的老人個人繳120元,政府補助440元;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特困家庭的人員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人,個人不繳費,560元全部由政府補助。
每年10月至12月辦理參保繳費手續(xù),從轉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享受基本醫(yī)療保險待遇。已按居民家庭辦理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參保手續(xù),考入大中專院校的本市學生,戶籍仍在居民家庭的,可繼續(xù)按照原繳費辦法在居民家庭參保;戶籍已轉入大中專院校的,應在所在院校辦理參保手續(xù)。大中專院校、老年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社會福利院、收治精神病患者的福利機構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由院校和相關福利機構統(tǒng)一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xù)。城鎮(zhèn)居民家庭在戶籍所在地或本市范圍內經常居住地街道(鄉(xiāng)鎮(zhèn))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參保手續(xù)。同一戶籍的家庭成員應當在同一街道(鄉(xiāng)鎮(zhèn))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參保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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