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0日電 中國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19日聯合下發了《關于建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的指導意見》。據中央電視臺報道,在新公布的《醫德考評制度指導意見》中,有一點特別值得關注——那就是“醫務人員在醫德考評中評為較差的,將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
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指出,醫德考評結果為優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才有資格評選優秀;醫德考評結果為較差的,年度考核將評為不稱職或不合格,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醫務人員在考評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德考評結果認定為較差:在醫療服務活動中索要患者及其親友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在臨床診療活動中,收受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等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給予的財務或提成的;
違反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多記費、多收費或者私自收取費用,情節嚴重的;
隱匿、偽造或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不認真履行職責,導致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醫療差錯的;
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或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的;
醫療服務態度惡劣,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
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和醫學倫理道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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