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6日電 今天,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其網站上重申:任何醫療單位不得網上售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說,截至2009年7月31日,經批準可以向個人消費者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網站只有12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在網上購買藥品要選擇合法正規的網站。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重申,2005年發布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中特別強調,任何醫療單位開辦的網站不得從事任何形式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活動。從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服務的網站,應在其顯著位置標明《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或《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的信息,在互聯網上,只能向個人消費者銷售非處方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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