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訊(記者 周婷玉)衛生部監督局有關負責人23日指出,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嚴禁將三聚氰胺人為地添加到食品中。
但這位負責人同時指出,三聚氰胺作為一個化工原料,用途很廣泛,可用于塑料、涂料、黏合劑和食品包裝材料的生產。資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但含量很低。對于這種難以避免的環境帶入,2008年10月,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發布公告,公布三聚氰胺在乳與乳制品中的臨時管理限量值,并公布了相應的檢測方法標準。
根據這一公告,嬰幼兒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液態奶、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于規定限量值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
有關專家指出,規定乳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并不是允許將三聚氰胺添加到乳品中,而是為了將環境自然帶入的極少量三聚氰胺和人為惡意添加區分開。對在食品中人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衛生部今年4月22日公布了新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其中沒有設置三聚氰胺相關規定。對此,衛生部監督局有關負責人說,認為“衛生部取消乳品中三聚氰胺管理規定”是一種誤讀。“這不是取消對三聚氰胺的限量管理規定,而是因為已有相關現行規定,因此在新乳品安全國家標準中不再重復設置。”
2008年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在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已將三聚氰胺列入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
“三聚氰胺屬嚴禁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乳品三聚氰胺限量管理等規定依然有效,有關監管部門將繼續依法嚴厲打擊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質的違法犯罪行為。”這位負責人說。
新國標中,不再設三聚氰胺相關規定,會不會導致乳品企業隨意添加三聚氰胺?衛生部表示,2008年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專項整治行動,公布了四批“黑名單”。其中包括三聚氰胺及其檢測方法。因此,不再設三聚氰胺相關規定。
新的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基本解決現行乳品標準的矛盾、重復、交叉和指標設置不科學等問題,提高了乳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科學性,形成統一的乳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為做好新舊標準銜接,合理設置標準實施過渡期,我部根據標準修改情況、對生產工藝的影響和實施難度,分類確定了標準的具體實施時間,分別為:《生乳》(GB 19301—2010)和《生乳相對密度的測定》(GB 5413.33—2010)等檢驗方法標準自2010年6月1日起實施;《巴氏殺菌乳》(GB 19645—2010)等乳品產品標準和《乳制品良好生產規范》(GB 12693—2010)等生產規范標準自2010年12月1日期實施;《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等嬰幼兒食品安全標準自2011年4月1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