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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據新華社北京1月11日電 衛生部11日發布《醫療質量安全告誡談話暫行辦法》,其中明確將對發生重大、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或者存在嚴重醫療質量安全隱患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負責人進行告誡談話。這一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暫行辦法規定,告誡談話由負責該醫療機構登記、校驗的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衛生部可根據需要,對發生重大影響的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醫療機構負責人進行告誡談話。
暫行辦法要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開展告誡談話工作: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及討論分析,對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進行歸因分析,提出醫療質量安全管理改進建議,做好告誡談話計劃安排;提前5個工作日將告誡談話時間、地點及擬告誡談話的主要內容通知談話對象,并要求談話對象準備書面說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