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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好救治關懷工作,維護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權益
(九)加強醫療保障,減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醫療負擔。發展改革、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根據艾滋病治療需要和醫保基金、財政等各方面承受能力,在基本藥物目錄中適當增加抗艾滋病病毒治療和機會性感染治療藥品的種類,擴大用藥范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衛生、民政等部門要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做好與國家統一開展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銜接,切實減輕包括艾滋病病人在內的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負擔。發展改革、財政、海關、稅務部門要加大對抗艾滋病病毒藥品生產的扶持力度,對進口和國產抗艾滋病病毒治療藥品按規定給予稅收優惠。
(十)加強關懷救助,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活質量。加強對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工作及晚期病人的情感支持和臨終關懷。民政部門要認真落實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福利保障政策,確保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的生活補助及時發放。在農村地區,要將救助工作與扶貧開發等工作緊密結合,支持感染者和病人開展生產自救。
(十一)加強權益保護,促進社會和諧。認真落實相關政策,消除社會歧視,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就醫、就業、入學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加強艾滋病防治定點綜合醫院及傳染病醫院的學科和能力建設,提高綜合診療能力,保障感染者和病人的診療權益。要將監獄等監管場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納入國家和地方艾滋病防治規劃,加強對被監管人員艾滋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病毒檢測和病人的抗病毒治療工作,建立健全對感染艾滋病病毒違法者的監管制度,做好其回歸社會后的治療、救助等銜接工作。加強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和道德教育,增強其社會責任感,引導其積極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依法打擊故意傳播艾滋病行為和利用感染者、病人身份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
四、強化保障措施,健全防治工作長效機制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職責。地方各級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負總責,加強組織領導,健全聯防聯控機制,結合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科學制訂防治規劃,定期開展督導檢查,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疫情嚴重地區要實施艾滋病防治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將艾滋病防治納入政府工作重要內容,擺到突出位置抓緊抓好。各級艾滋病防治議事協調機構要加強統籌協調,明確成員單位職責,組織推動防治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將艾滋病防治納入本部門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建立考核制度,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實落實防治責任。
(十三)實施分類指導,做好重點地區和綜合防治示范區工作。疫情嚴重地區要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遏制疫情蔓延。繼續推進艾滋病防治綜合示范區建設,加強對示范區的組織管理、技術指導和監督考核,將艾滋病、性病和丙型肝炎防治工作結合起來,研究解決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和完善適合當地實際情況的有效防控工作模式,充分發揮示范區的示范帶動作用。
(十四)加強防治隊伍建設,提高工作積極性。加強對各級各類艾滋病防治人員的培訓,加強學術帶頭人和創新型人才的培養,全面提高防治隊伍的整體素質。落實國家對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員的工資傾斜政策,完善收入分配激勵制度,穩定防治隊伍,調動防治人員工作積極性。疫情嚴重地區要根據工作需要合理調配工作人員。
(十五)加大科研力度,加強國際合作。組織實施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重大新藥創制”等科技重大專項,加強科研成果轉化,力爭艾滋病疫苗、抗病毒藥物、快速診斷試劑研制取得突破。加強防治效果評估,科學指導防治工作。積極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借鑒其他國家防治經驗,提高我國艾滋病防治工作水平。
(十六)多渠道籌集防治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渠道經費投入機制,落實艾滋病性病防治專項經費,逐步加大投入力度。積極爭取有關國際組織的防治資金,動員和引導企業、基金會、有關組織和個人為艾滋病防治工作捐贈。加強各類防治資金的統籌協調、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動員社會力量,促進廣泛參與。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工商聯等人民團體和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基層組織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積極鼓勵和支持其在宣傳教育、預防干預、關懷救助等方面開展工作。動員企業并鼓勵志愿者積極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強對社會力量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民政部門要支持相關社會組織注冊登記,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業務主管單位職責。
國務院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