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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定取舍:“執法為民”還是“執法為利”
從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一些監管部門“在辦公室看樣品”成為“監管習慣”;“瘦肉精”事件中,曝出“讓養豬戶自己取樣送檢”的尷尬,更有甚者,少數監管部門和工作人員將能不能創收作為管與不管的取舍標準,甚至存在執法腐敗,監管職責被拋之腦后。
毋庸諱言,雖然近幾年財政支持力度加大,但當前食品安全監管任務繁重,經費需求還有很大缺口。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現行體制下,一些地方監管部門的辦公經費和人員工資,要依靠上級返還的收費罰款來“解決”,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門和工作人員的“執法為利”。
山東某縣質監局一位食品審查員曾多次向記者反映基層監管問題:“現在的財政供養機制不是很順,收費罰款省局、市局都扣一部分,剩下大約80%是‘自己’的,所有人的工資福利就從收費、罰款中出,這樣的監管能沒漏洞嗎?如果說之前曝出的上海出租車運營是‘釣魚執法’,我們現在就變成了‘養魚執法’,每天的工作目標就是想著如何完成‘創收’任務。”
罰款的目的本來是加強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懲處,然而,調查發現,在一些基層監管人員那里,罰款竟然“生財有道”。
這位食品審查員舉例說,執法中即使發現造假也不能罰死,罰太狠了,下年找誰收錢去?本來罰10萬元的現在罰1萬,企業交了“保護費”,焉有不放之理?這樣的怪象下,監管人員快與違規企業成為‘利益共同體’了。
據了解,這樣的現象并非個例,浙江一名基層監管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有的年份幾個月可以不干活,因為“前期努力”,已經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創收”任務。
記者在“質量技術監督人士的網絡家園”——“中國質量熱訊”網上看到,有些帖子說“我們的工資來源于企業的違法所得”,“只要給了錢,立馬變成甜瓜臉。能否吃上飯比有沒有面子重要些”。
此外,來自一些地方政府的壓力,也削弱了監管力度。一位地方質監部門負責人向記者抱怨說,政府頭等大事是發展經濟,監管部門如果只是管管小企業、打打蒼蠅還無所謂,要是對于地方“有重要貢獻”的食品企業、行業“鐵面無私”,領導就會找你“談話”。
問責需到位:嚴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一些專家指出,從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來看,雖然部分人員確實存在失職、瀆職行為,但法律法規對于如何判定監管部門是否履職到位,缺乏明確界定。每次食品安全問題發生后,監管部門“理直氣壯”地把矛頭指向肇事者,但監管部門和監管人員的失職卻易被忽視。“這種現象一定要杜絕,監管部門也不能免責。”馬廣海說。
“在信息化高度發達和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高度關注的今天,食品安全監管一旦不及時,極易導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所以強化監管是重要的突破口。”輿情問題專家、天津社科院研究員陳月生等專家認為,應從問責“查處比曝光慢半拍”現象入手,鐵腕查處失職瀆職、以權謀私、執法腐敗、部門牟利等行為。
近年來食品安全工作盡管取得一定成效,但與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望相比,食品安全水平還有不小的差距,仍需從體制機制上不斷健全完善,形成長效監管機制。
實現全程無縫監管。食品行業產業鏈條長、環節多,監管力量分散,必須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效率。“我們常說食品安全問題是‘九龍治水’,為什么?這在經濟學上存在著‘搭便車’的尷尬。”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黃锫說,食品的監管部門眾多,每個監管環節都會認為,我這里沒管住,自然會有別人來管;反過來,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問題反讓其他部門“搭便車”,破除這種職權交叉的體制勢在必行。
強化信息收集,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專家建議,按照查獲情況重獎舉報者,充分發揮群眾的監督力量,讓不良分子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無藏身之地,從而凈化食品市場。
加強基層監管部門人力、設備和經費保障力度,讓罰款與部門利益脫鉤,嚴禁罰款返還、變相“坐收坐支”。我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絕大多數食品安全問題發生在基層,也解決在基層,黃锫建議將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工作責任制、經費保障落實情況作為檢查和問責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