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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2011年4月16日,中央電視臺連續報道了南京秦淮紙業有限公司向江蘇省溧水縣柘塘新河偷排生產廢水,嚴重破壞環境,致秦淮河水系受到嚴重污染的事件消息后,得到了南京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同時檢察機關于4月20日采取以事立案措施,啟動對該瀆職犯罪案件的偵查。
據介紹,南京秦淮紙業有限公司屬制漿造紙行業,是南京市、溧水縣確定的重點污染源單位。2008年以來,該公司在生產期間每天安排專人通過私設暗管向拓塘新河排放污水2小時左右,是導致該河原具有的圩區灌溉和汛期泄洪功能喪失的主要污染源。該企業偷排污水的行為引發當地居民多次上訪舉報,并被中央電視臺曝光。
4月20日,溧水縣檢察院對該事件主管單位縣環保局有關人員以事立案,進行瀆職犯罪調查。5月6日,溧水縣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確定該縣原環保局副局長趙訓佳、以環境監管失職罪確定該縣原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王國慶分別為該案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處于進一步偵查中。 (施檢 魏曉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