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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桂林12月17日電(王雪)廣西壯族自治區多部門正聯合出招“柔化”醫患關系。17日,廣西區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現場推進會在桂林市召開。
近年來,中國醫患糾紛日益增多。哈爾濱、合肥等地均發生嚴重暴力襲醫事件。廣西區內醫患沖突亦不斷增加,由此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呈上升趨勢。據衛生系統不完全統計,2010—2011年廣西區醫患糾紛數為1905起,其中重特大、群體性醫患糾紛數為136起,引發暴力事件數為48起。
廣西區政府官員介紹,廣西由司法行政部門參與組建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專家咨詢委員會,推進人民調解組織建設;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指導和監督,提高醫療質量,預防和減少醫患糾紛發生;財政部門提供經費保障;保險監管部門探索建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與保險理賠的銜接機制,配合衛生部門完善醫療責任保險制度等。
會上,廣西司法廳廳長趙波表示,廣西全區各市、縣要在2013年上半年前全部建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站,構筑市、縣、鄉鎮三級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網絡。
他指出,要健全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制度。各地要制定完善《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實施細則》、《醫患糾紛人民調解規范》等規范性文件,保障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要建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專家咨詢制度。成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涵蓋醫學、法學、心理咨詢等相關專業專家,對重大、復雜、疑難的醫患糾紛實施專家咨詢。
他說,要落實經費保障。相關經費由市、縣財政落實,不向雙方當事人收取任何調解費用。要規范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要求。明確受案范圍,規范調解時限,依法公正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應制作人民調解協議書。其中,對賠付金額重大的調解協議,應當協助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