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今天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如下:
外交部
國防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教育部
科學技術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公安部
國家安全局
監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土資源部
環境保護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運輸部
鐵道部
水利部
農業部
商務部
文化部
衛生部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
審計署
根據國務院組織法規定,國務院組成部門的調整和設置,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國務院其他機構的調整和設置,將由新組成的國務院審查批準。(孫宇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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