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中國共產黨為領導,由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以及廣泛愛國民主力量的代表組成的標志著中國人民大團結和中國多黨派大合作的中國人民政協成立;政協會議召開,制定了作為多黨合作進入嶄新歷史時期里程碑的中國人民政協共同綱領。
1956年4月,毛澤東在《論十大關系》中,談到黨與非黨的關系時,提出要實行“長期共存,互相監督”。1956年9月,劉少奇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政治報告中指出:在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資產階級和上層小資產階級的成員將變成社會主義勞動者的一部分。各民主黨派就將變成這部分勞動者的政黨。因此,在今后我們應當采取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1957年2月,毛澤東在《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這篇著作中,進一步闡述和確定了“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并認為這個口號并不是突然提出來的,它已經經過好幾年的醞釀,長期共存的思想已經存在很久了。但由于后來的反右擴大化,以及“階級斗爭”的升級,這個原則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民主黨派在十年動亂中也同樣受到了沖擊。
中國進入新的歷史時期以后,中國共產黨重新正確地分析了國內階級狀況已經發生的根本變化,認為各民主黨派經過長期鍛煉和考驗,特別是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他們在政治上同共產黨更加趨于一致。鑒于此,統一戰線工作的指導方針在恢復過去正確方針的同時,還需要補充新的內容,以反映新時期統一戰線性質的變化。1979年10月,鄧小平同志提出:“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實行多黨的合作,這是我國具體歷史條件和現實條件所決定的,也是我國政治制度中的一個特點和優勢。”1982年1月,胡耀邦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講話指出,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們一定要同黨外朋友建立起“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關系。同年9月,在黨的十二大報告中,胡耀邦進一步指出:“我們黨要繼續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少數民族人士和宗教愛國人士的合作。”這樣,不僅在形式上增添了八個字,而且在“互相監督”的性質上也發生了變化,即由原來帶有處理階級矛盾的性質改變為在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協作和民主協商。1987年10月在黨的十三大報告中,又提出了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國政治制度的特點和優勢的重要論點,并把完善這一制度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這一提法受到了國際上的關注,受到了民主黨派的歡迎。
新時期統一戰線理論確立了民主黨派的參政黨地位,進一步明確民主黨派參政的基本點。1986年中共中央批轉中央統戰部的報告時指出,各民主黨派都不是在野黨,更不是反對黨,而是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共同致力于社會主義事業的親密友黨。1989年12月制定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意見》進一步規定:各民主黨派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會主義事業的親密友黨,是參政黨。民主黨派參政的基本點是: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執行。1993年全國人大八屆一次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建議的憲法修正案,在中國根本大法中莊嚴地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
除此之外,中國共產黨還進一步明確堅持“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是中共同各民主黨派團結合作的政治基礎;幫助民主黨派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上來,支持他們開展各種為現代化建設服務的活動,發揮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的作用;明確中共對民主黨派的領導是政治領導,主要是路線、方針、政策和政治原則、政治方向的領導等。
在統一戰線理論的指導下,人民政協工作逐步加強,開始實行對國家的大政方針和地方重要事務以及群眾生活、統一戰線內部關系等重要問題上的政治協商,并通過提出建議和批評,發揮民主監督的作用;民主黨派在恢復活動以后,組織建設得以加強,在大部分省、市、自治區建立了常設機構。近年來,中國共產黨在作出經濟體制改革、教育體制改革、科技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和整黨等重大決策前,都事先與各民主黨派負責人協商,聽取他們的意見。各民主黨派還在妥善安排使用原工商業者、扶持振興中醫中藥事業、廣開門路解決城市就業、恢復和發展傳統食品、改進知識分子工作和待遇、改進醫院管理、開發建設海南島等方面,向共產黨和政府提出了重要的意見和建議,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1995年1月政協第八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第九次會議通過了《政協全國委員會關于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規定》。
同年5月,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在政協第八屆全國委員會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發表了題為《關于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若干問題》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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