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
1949.10.9 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選舉毛澤東為第一屆全國委員會主席,周恩來、李濟深、沈鈞儒、郭沫若、陳叔通為副主席。會議通過“以10月1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的國慶紀念日”的建議案,并送請中央人民政府采納施行。
1949.11.1 新疆保衛世界和平民主同盟(以下簡稱“新盟”)中央組織委員會發表訃告宣布:新盟中央主席阿哈買提江、新盟中央組織委員會委員伊斯哈克伯克、新盟中央委員、情報處長阿不都克里木、新盟中央委員達列爾漢、中蘇文化協會新疆分會會長羅志,以及其他隨員和飛機駕駛員,9月為出席全國新政協會議自伊寧飛往北京途中,因氣候惡劣,飛機失事,不幸遇難犧牲。毛澤東主席22日致電新盟中央吊唁,中共中央、全國政協、周恩來總理也分別發了唁電。
1949.11.12-16 中國國民黨民主派代表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發表的宣言說,從16日起,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三民主義同志會、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以及黨內其他民主分子,都團結在一個統一組織——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內,繼承中山先生之革命傳統,在中國共產黨、毛主席領導之下,為實現人民政協共同綱領而努力。會議選舉產生了中央委員會。
(1950年)
1950.4.15-18 中國致公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廣州召開。會議通過了政治報告,修改了黨章,取消了該黨第三次代表大會所通過的政綱,接受人民政府共同綱領為該黨政綱。會議決定停止在國內發展組織,加強團結華僑工作,號召華僑回國投資參加社會主義建設。
1950.4.15-25 中國民主促進會在北京舉行解放后第一屆全國代表大會,接受中國人民政協共同綱領為該會綱領。會議通過中國民主促進會章程、中國民主促進會全國代表大會宣言,選舉產生第三屆中央理事會。
1950.6.4-23 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了土地改革法草案和國徽圖案;一致同意劉少奇、周恩來、陳云、薄一波、郭沫若、聶榮臻、沈鈞儒分別作的關于土改、政治、經濟財政、稅收、文化教育、軍事、法院工作的報告。
1950.12.10 新華社報道,中國民主同盟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閉幕,會議歷時十個月。會議通過了《關于發展組織的決定》、《關于干部問題的決定》。
(1951年)
1951.8.18 政務院公布《關于地方各級協商委員會的關系的決定》、《關于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職權補充規定》和《省、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通則》。
1951.9.6 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保護國家機密的決議》,《關于各省、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工作的意見》、《中國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及省、市協商委員會關于處理人民意見的試行辦法》公布。
1951.10.23-11.1 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毛澤東主席致開幕詞,周恩來總理作政治報告,會議通過《關于抗美援朝工作的決議》、《關于中央人民政府各項工作報告的決議》、《關于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于提案審查委員會審查提案報告的決議》、《關于支持五大國締結和平公約的要求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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