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數據顯示,一季度我國城鎮新增就業303萬人,新增就業穩定增加的背后,表明了黨和政府采取一系列改善創業環境,推動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效應開始顯現。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就是政府通過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調動勞動者創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通過自找項目、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主創辦的生產和服務項目或企業,在實現自身就業的同時,帶動更多的勞動者就業。
“創業”已經成為黨和政府出臺解決就業問題政策措施的重要關鍵詞。黨的十七大提出“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就業促進法》規定“國家倡導勞動者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提高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2008年政府工作報告也要求,“落實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方針”。
有了政策藍圖,還需具體措施來落實。為此,《國務院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了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扶持措施和工作要求。
與現行政策相比,《通知》在政策扶持方面有三點新的突破:將行政性收費減免政策范圍從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擴大到登記失業人員和殘疾人。規定登記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免收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加大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扶持力度。明確小額擔保貸款的范圍可適當擴大,額度可適當提高。為調動金融機構開展小額擔保貸款的積極性,允許貸款利率適當上浮。對其中從事微利項目以及上浮部分的利率,由中央財政全額貼息。
在稅收優惠政策中,明確登記失業人員創辦企業的,可按《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以創業帶動就業,正成為城鎮就業的增長點。據權威部門數據,每創業成功1人并穩定經營1年以上,平均帶動5人就業。
有關專家指出,解決就業問題既要授人以魚,也要授人以漁。《通知》通過減免行政性收費、加大小額擔保貸款力度、實行稅收優惠等多種形式,為勞動者創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起到了“授人以漁”的作用。
除了具體的扶持政策,《通知》還對推動這項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即完善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政策體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創業服務、創業培訓“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簡化程序、規范操作、提高效率,增加融資渠道,放寬市場準入限制,加強信息服務。加強創業意識教育,轉變就業觀念,營造鼓勵自主創業的社會環境,使更多的勞動者成為創業者。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有利于激發勞動者的創業精神,激活人力資源市場,實現就業的“倍增效應”,是市場就業的主要措施,是就業工作中最活躍、最根本、最有效的戰略。
改善創業環境,推動創業帶動就業,是今后的一項重要而艱巨的任務。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通知》的要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實行積極引導、大力支持、完善服務的方針,加快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把創業帶動就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擺上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整體提升城鄉各類勞動者的創業能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和創業帶動就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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