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觸者中相關人員預防性用藥指南(2009年試行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盡可能防止密切接觸者中相關人員感染,延緩、減少續發病例,參考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患者和密切接觸者抗病毒治療臨時指導意見(2009年5月6日版)》和世界衛生組織《流感大流行期間疫苗及抗病毒藥物應用指南(2004年版)》,結合我國防治甲型H1N1流感初步經驗,我部甲型H1N1流感臨床專家組研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觸者中相關人員預防性用藥指南(2009年試行版)》(以下簡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供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參考。隨著對甲型H1N1流感認識的不斷深入和防控形勢變化,我部將適時組織專家對本指南進行修訂。
在當前疫情形勢下,對密切接觸者中相關人員采取預防性用藥措施時,必須結合疫情和藥品供應情況,由省級臨床專家組逐例研究,憑臨床醫師處方使用,做到嚴格控制,審慎用藥,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在預防用藥過程中,要加強對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對于出現的不良反應,要及時采取救治措施,并按有關規定報告。
衛生部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觸者中相關人員預防性用藥指南
(2009年試行版)
為有效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盡可能防止密切接觸者中相關人員感染,延緩、減少續發病例,參考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患者和密切接觸者抗病毒治療臨時指導意見(2009年5月6日版)》和世界衛生組織《流感大流行期間疫苗及抗病毒藥物應用指南(2004年版)》,結合我國防治甲型H1N1流感初步經驗,研究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中所稱密切接觸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護情況下接觸傳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具體包括:診斷、治療或護理、探視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員;與病例共同生活或有過近距離接觸的人員;或直接接觸過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體液;或可能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環境或物體的人員等。
一、抗病毒藥物的預防性應用
(一)適用人群。
1.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觸者中的高危人群。
高危人群是指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后易發生嚴重并發癥甚至死亡的人群,包括:
(1)5歲以下兒童(2歲以下者更易發生嚴重并發癥);
(2)65歲及以上老年人;
(3)妊娠婦女;
(4)伴有以下疾病狀況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心血管(高血壓除外)、血液、神經、神經肌肉系統或者腎、肝、代謝、內分泌疾病,免疫功能抑制者(包括應用免疫抑制劑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者),19歲以下長期服用阿司匹林者;
(5)集體生活于養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療養機構的人員。
2.在防控工作中,近7天內在無有效防護的情況下,密切接觸傳染期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確診病例的醫務人員、公共衛生人員、實驗室和其他相關工作人員。
3.其他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觸者。這類人員由執業醫師綜合分析其暴露的頻度、強度和時間后,對存在高感染風險者可給予預防性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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