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是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領域公益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組織,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國共有各類事業單位126萬個,分布在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各個領域;職工人數約3100萬,退休人員900多萬,總數超過4000萬人,其中不少是專家、學者等高素質、高層次人才。長期以來,事業單位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改善人民群眾生活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作出了巨大貢獻。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各級政府積極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科技、衛生、文化等行業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取得明顯成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機制創新邁出積極步伐,事業單位提供的公益服務總量逐步擴大,布局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出現了一批社會力量興辦的公益服務單位。但面對新形勢新任務,事業單位改革總體上依然滯后,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的問題仍然突出,公益服務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較大差距。表現在:公益服務總量不足,供給方式比較單一,資源配置不合理,質量和效率不高;一些事業單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管辦不分,運轉機制不靈活;國家對公益服務的支持政策還不夠完善,監督管理薄弱。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迫切需要根據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的特點,通過分類推進改革加以解決。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是提高事業單位服務水平、加快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的客觀需要。
在總結各地試點經驗和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中央2010年擬下發一個文件,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主要思路是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要求,以促進公益事業發展為目的,以科學分類為基礎,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核心,總體設計、分類指導、因地制宜、先行試點、穩步推進,進一步增強事業單位活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和經濟社會發展對公益服務的需求。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運行高效、治理完善、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公益服務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布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改革的主要任務:
一是在對現有事業單位清理規范的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事業單位劃分為主要從事公益服務、主要承擔行政職能和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三個類別。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轉為行政機構或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改制為企業;只有主要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但要強化公益屬性,改革管理體制、運行機制。
二是實行政事分開,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要推進管辦分離,逐步取消與行業管理部門的行政隸屬關系。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探索多種形式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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