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缺乏監督,必然導致腐敗。溫家寶總理在《報告》中強調,要加快建立健全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完善各類公開辦事制度,讓人民群眾更直接地監督政府,做到權力行使到哪里,監督就跟進到哪里,確保行政權力規范運行,確保領導干部干凈從政,確保行政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服務。2010年要著力加強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第一,規范重要領域權力運行制度。腐敗現象在一些領域易發多發,重要原因在于制度不完善、體制機制有漏洞。必須深化改革,創新制度,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地減少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體制機制漏洞。一要健全政府投資管理制度,推行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試行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公示制,完善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規范政府投資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二要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繼續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為重點,加強制度建設和監督管理。三要繼續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重點加強對中央單位特別是中央垂直管理單位和執收執罰權比較集中部門的監督檢查。四要完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制度。要完善土地使用權市場公開交易制度,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都必須依法采取公開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出讓。加快推進探礦權、采礦權等礦業權出讓市場化進程,建立統一規范的土地使用權、礦業權等要素市場。五要推進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建設。完善企業決策、經營、管理制度,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加強企業高管人員薪酬和公務消費管理。加強國有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第二,嚴格規范行政執法。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一項基本原則。當前,行政執法不規范和腐敗問題相當突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表現在:有的濫設執法事項,有的利用執法權設租尋租,有的粗暴執法甚至執法犯法。要加快清理和規范行政執法主體,繼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增強執法的透明度,執法的依據、程序、流程、結果都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完善罰繳分離、收支脫鉤制度,罰沒收入必須全額繳入國庫,嚴禁下達收費、罰款指標。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自由裁量權行使。加強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實施執法行為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同時,健全政府立法的各項制度,提高立法的科學性、規范性。對重大或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要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
第三,深化政務公開。政務公開是實現人民群眾對政府工作監督的有效途徑。這項工作已開展多年,成效比較顯著。要進一步完善公開制度,規范公開程序,明確公開范圍,增加公開內容,創造條件保障群眾對政府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方便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和批評。2010年各級政府要把公共投資、保障和改善民生、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等方面的政策落實情況,特別是在涉及財政支出項目,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保證每個環節陽光操作、透明運行。要著力推進人民群眾關注的行政費用支出的公開透明,逐步做到開會、用車、出差、出國等費用及占財政支出的比例,都清清楚楚地告訴群眾。中央國家機關要發揮好表率帶頭作用,對各方面廣泛關注和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都要向社會公布。要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堅持,深化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和公共企業事業單位辦事公開,進一步暢通公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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