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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
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
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201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
《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以下簡稱《工作安排》)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完成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三年任務的攻堅之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繼續認真落實“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堅定信心,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攻堅克難,強化考核,狠抓落實。地方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地區醫改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對本地區醫改任務完成情況負總責;各牽頭部門要對牽頭任務全國范圍內的完成情況負總責,各有關方面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確保完成醫改各項任務。
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
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為明確任務目標,落實工作責任,扎實推進改革,現提出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精神,繼續圍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統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確保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城鄉居民,保障水平顯著提高;確保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基層全覆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全面推開,新的運行機制基本建立;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任務全面完成,服務能力明顯增強;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不斷深化,體制機制綜合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廣。中醫藥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醫療費用過快增長得到進一步控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三年重點任務基本完成,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