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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0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有關規定和2010年度文化部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編制。本年度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和減免情況、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下一步工作設想等6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www.mcprc.gov.cn)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與文化部辦公廳辦公室聯系(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文化部辦公廳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20。聯系電話:59881134,傳真號碼:59881135。)
一、概述
2010年,文化部政務公開工作在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積極推動文化系統政務公開工作深入開展,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按照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要求,文化部成立了由文化部部長任組長,分管辦公廳、駐部紀檢組監察局的部領導任副組長,各司局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的文化部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日常事務,擬定相關制度,協調各方工作,撰寫工作簡報等。因部領導和各司局領導工作、職務變動等原因,2010初,及時調整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和工作正常開展。
(二)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
2009年,文化部試行“機關全員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對外公開先對內公開機制”。在機關辦公網設置“外網預發布文件欄”,在公文處理模塊中設置強制性“是否公開”功能,從文件形成初始,起草、核稿、審核、簽發等每一個環節的經手人都必須對文件的公開屬性進行確認,明確是“外網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內網公開”還是“不公開”,才能依序進入下一文件運轉環節。為加強監督審核,確保在推行公開的同時不出現泄密失誤,屬于對社會主動公開范圍的文件,文件經領導最終審簽印發后,即自動進入機關辦公網主頁面的“外網預發布文件”欄公示3天,機關全體工作人員都可對文件是否確需對外發布進行把關,提出意見,3天后,經文件起草司局辦公室主任確認后,由文化部信息中心在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2010年,進一步健全“文化部全員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對外公開先對內公開機制”,針對機制運行中存在的個別人員不夠重視、錯誤確認、隨意確認、審核不嚴等問題,文化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召開小組辦公室會議和各司局辦公室主任會,提高認識,明確意義和作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一年來,“全員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和“對外公開先對內公開”機制逐步健全完善,在全部范圍內全面推行,無漏公開、誤公開事件發生。
(三)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
2010年11月,國辦下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57號),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對照《通知》,我部2009年試行,2010年推開的“全員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和“對外公開先對內公開”機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與《通知》要求的“先審查、后公開”、“一事一審”相一致,是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重要方法和關口,實施好,可以從源頭上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
文化部已成立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小組。由辦公廳分管機要保密工作的領導牽頭,辦公廳機要檔案處及相關處室和各司局辦公室主任參加。審查小組負責對擬公開政府信息保密審查的管理工作。司局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的信息,由司局主要負責人提出意見,送文化部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小組研究審定或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領導審定。文化部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小組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的信息,經部領導同意后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切實做到了落實審查職責,工作有領導分管、有部門負責。
(四)啟動政府信息公開系統建設項目
隨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逐步推進,以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為依托平臺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出現了信息分散、缺乏有效更新手段和檢索功能等問題。在調研的基礎上,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信息中心,提出了《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系統建設方案》,完善政府信息管理系統,搭建標準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形成統一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對部機關產生的政府信息按照公開目錄的結構進行分類,實現對公開數據的高效全文檢索功能。預計2011年完成項目建設。
(五)建設中國政府公開信息整合服務平臺
2010年是“中國政府公開信息整合服務平臺”推廣期,在南寧會議上,國家圖書館向全國圖書館界發出加強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服務,建設“全國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整合服務聯盟”的倡議,會上有來自82家公共圖書館的96名代表參加聯合署名倡議。2010年,大力推動中國政府公開信息整合服務聯盟的籌建工作,有七個圖書館成為聯盟的首批成員館。完成了如下聯盟平臺建設工作:聯盟軟件的招標工作及合同的簽訂工作;聯盟宣傳推廣網站的搭建工作及網站內容的建設;聯盟平臺總站及七個分站的建設,包括頁面的設計、數據采集及遷移工作;軟件開發、產品安裝、網絡環境測試;為工作人員進行內容管理平臺使用與雷達采集工作的培訓等。在硬件的資金到位后,聯盟平臺將很快開通上線。
(六)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課題研究
為進一步研究解決文化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重點與難點問題,委托中國藝術研究院公共文化政策研究中心開展課題研究。課題組歷時1年,分析對比國內外案例,就文化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文化部政府信息公開評估考核制度、文化部政府信息公開應對突發性危機事件制度建設等問題進行深入調研,完成了《文化部政府信息公開研究》,提出了有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和措施,切實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文化部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多次召開會議研究討論《文化部政府信息公開研究》,數易其稿,最終經3月16日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討論通過,已印發部領導及有關部門參考借鑒。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1. 機構職能。包括機構概況、領導介紹、內設機構和職責。
2.文化部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文化行政執法項目設置及依據。
3.人事信息。包括部領導簡歷,國務院招考和錄用以及公開選任干部的條件、程序、結果等方面的信息,如2010年文化部公務員考試錄用實施意見、方案、招錄簡章等。
4. 為配合《條例》的實施,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加大了行政許可項目審批結果公示力度,2010年1至12月共公示1157條行政許可項目審批結果。比2009年1066條增加約9%。
5.重大事項。
――文化部重要的評獎評審,如文華獎、文化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中國珍貴古籍名錄、全國古籍保護重點單位評審等,在活動舉辦前,均通過印發文件、邀請記者采訪、向媒體供稿和召開新聞發布會等方式,充分運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公布獎項和活動的詳細內容;評獎評審活動均成立專家評審委員會,由專家評審小組提出候選名單。候選名單在中國文化報、文化部政府網站等媒體進行為期一個月時間的公示,接受公眾監督,征求公眾意見。針對公眾意見,再次召開專家會議進行研究。公示制度為文化部的評獎評審活動營造了公開、公正的和諧氣氛,確保了各項活動的順利開展和圓滿成功。
――重要的文藝活動均召開專家委員會、座談會等,聽取專家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專家咨詢、評審、指導等作用,進一步改進文化管理、服務工作。
――充分利用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現有服務網絡,整合現有政府信息,根據需要建立相關專題資源庫,充實數字資源內容,在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網站上,為廣大基層群眾及時提供政務公開服務。
(二)公開形式
1.政府網站。充分發揮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作為文化部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臺的作用,不斷加大信息發布力度。每月根據各司局信息報送和發布的情況編發《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信息采用情況通報》。
2010年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共發布各類信息1萬多條。平均每天有 1.2萬人次訪問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有 12萬個頁面被訪問。隨著網站內容逐漸豐富,影響不斷擴大,已經形成了較為固定的受眾群。
2.新聞發布會。堅持把握全局,突出重點,新聞宣傳有效開展,宣傳報道的范圍和力度不斷加大,為文化建設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和強大的輿論聲勢。2010年,我部圍繞重大文化活動和重大項目,加強與中央新聞宣傳主管單位和主要媒體的溝通和聯系,及時通報信息,為媒體宣傳做好信息服務,主動與部內主辦單位聯系,提前介入,認真策劃,研究制定新聞宣傳工作方案,積極爭取中宣部新聞局和主要媒體支持,開展了及時、全面、深入的宣傳報道。截止到12月20日,文化部共召開新聞發布會、新聞通氣會29次,組織新聞媒體集體參與報道34次,接待媒體來函采訪94次。蔡武部長接受了“回眸‘十一五’、展望‘十二五’省部長訪談錄”專訪,幾位部領導先后在《求是》、《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報刊雜志上發表文章,接受電視臺采訪。通過這些報道,宣傳了中央關于加強文化建設的部署,闡述了文化發展的總體思路和科學發展理念,介紹了文化建設取得的成績,回應了百姓的期待,也引導了社會輿論,增加了社會各界對文化建設的了解,擴大了文化工作的社會影響。
3. 觸摸屏。在文化部辦公樓設置觸摸屏,介紹機關的機構設置等情況。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條例》要求,我部設置了信息申請公開受理機構,對只涉及特定主體權利義務,且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采取了依申請公開的方式。2010年,共接到涉及文化部年度財政預算、行政復議案件數量以及不同決定的數量分布、有關涉外發文、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申報等內容的信息公開申請4件,受理申請后,我部對每一項信息公開申請進行了認真研究,對于能夠提供信息,積極向申請人提供相關信息;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詳細地向申請人說明了理由。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和減免情況
2010年文化部未發生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費用事項。
五、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0年文化部未接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申請、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
六、下一步工作設想
2011年,我部將繼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通知》為重點,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
(一)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加強政府門戶網站建設和信息資源的整合工作。加大信息發布力度,規范政府信息發布,重點加強在線辦事、公共服務功能的開發,加強互動欄目的建設,保持政府與公眾的良好互動。
(二)進一步擴大公開內容
將按照《文化部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加大政府采購工作公開力度,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運行程序,確保財政資金使用的公開、透明和高效。
(三)規范“機關全員參與”公開機制
根據《文化部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試行)》要求,文化部推行全員參與公開機制,為進一步使機關工作人員熟悉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范圍、方式,提高服務意識、公開意識和能力,將根據試行情況,加大培訓、督查力度。
(四)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等機制
在開展文化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等課題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依申請公開機制,對申請人的申請事項進行科學合理評估,依法妥善處理涉及敏感問題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高依申請公開的回復質量。建立政府與公眾政府信息公開互動回應和反饋機制,及時調查與統計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反映,預測公眾信息需求,主動公開或準備公開公眾感興趣的政府信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自我監督和評估,在此基礎上,高度重視新聞輿論監督和社會公眾監督,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機制改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五)舉辦政府信息公開培訓班
擬于2011年上半年,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請有關領導和專家就《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通知》和“中國政府公開信息整合服務平臺”進行培訓。
(六)建立全國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整合服務聯盟
國家圖書館正聯合各級公共圖書館建立全國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整合服務聯盟,由國家圖書館整合中央級的政府信息,省、市、縣圖書館整合本行政區的政府信息,實現分層建設、分級整合、資源共享。通過合作共建實現公共圖書館在政府公開信息整合開發方面的統籌協調發展,以實現對各級政府信息資源的收集、整理、保存、開發、利用并服務于公眾。聯盟的建成將促進全國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服務工作的交流合作與資源共享,提高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服務的效益,建立政府信息資源組織整理的相關業務規范和指南,推廣公共圖書館的政府信息服務的示范項目,加強政府信息整合服務技術平臺與網絡建設,充分發揮公共圖書館在政府信息服務中的作用。
(七)開展相關課題研究
1.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和圖書館政府信息服務合作研究。研究在政府信息公開環境下,公共圖書館和政府機構可以開展合作的內容,合作的方式方法等。
2.開展政府公開信息的全方位服務研究。主要研究給用戶提供隨時隨地獲取政府公開信息的服務方式、方法、技術實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