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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態環境保護
●強化生態保護與建設
2010年,我省進一步加強采空礦區治理和植樹造林。全省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4個,完成礦區復墾面積約114公頃。全年共完成造林1.71萬公頃,其中完成海防林造林1400公頃、城邊林造林1333公頃,路邊林造林533公頃,礦區復墾133公頃。通過濕地恢復工程,使我省紅樹林面積增加28公頃。
2010年繼續采取以釋放寄生蜂等生物防治為主,以掛包法等化學防治為輔的綜合防治措施開展椰心葉甲防治工作。全年累計生產寄生蜂40723萬頭,在全省18個市縣的農村區域釋放。掛椰甲清藥包防治22.2萬株,施灑綠僵菌防治10萬株,防治薇甘菊360公頃。
2010年全省營造治沙林0.73萬公頃,沙化土地得到全面治理,沿海地區土地風沙化趨勢基本得到遏制。“十一五”期間,全省累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99.5平方公里,完成投資3980萬元。
●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和建設
加強自然保護區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并強化綜合管理考核評估,截止2010年底,全省共有自然保護區50個,總面積為273.36萬公頃,其中國家級9個,面積10.36萬公頃,省級24個,面積261.57萬公頃。陸地自然保護區面積為24.8萬公頃,約占全省陸地面積的7.09%。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綜合管理水平均達到良等次以上,近半數的國家級保護區達到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