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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中國財稅體制有哪些經驗?中國政府財政體制改革有哪些不足?近日,在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主辦的“走向公平與可持續——轉型中的亞洲新興市場經濟體”論壇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闡述了中國政府財政體制改革的三個基本性問題。
首先,倪紅日研究員認為中國財稅體制的主要經驗在于:首先,財稅體制改革是從讓利放權開始,政府的計劃管理逐漸退出,市場機制逐漸進入。這些讓利放權改革最大成效是使中國的企業在市場機制下成為經營的主體,而且極大地調動了地方政府的積極性,通過向地方政府的財政分權得到了實現。這兩個方面就形成了對中國經濟增長的動力源。同時,中國的財稅體制改革是一個漸進式的改革。并且,中國在不斷糾正改革中的偏差,使財稅體制改革逐漸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步伐,不斷的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財稅體制。
第二,倪紅日研究員提出中國財稅體制改革存在兩方面的不足。一是政府與市場分工和交融方式沒有掌握好。有時候過度的放權,政府與市場相互錯位,有時候政府越位或缺位。在放權上,政府與市場之間的相互錯位非常明顯的,而且在這個過程中也是不斷的糾錯。二是我國面臨近八年的改革進程的緩慢和滯后,使得一些改革沒有完成的領域走了回頭路。她舉例到,比如分稅制,包括下一步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調整的問題,都還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清晰認識,在分稅制改革沒有徹底的情況下,中央主管部門由于掌握更多的財力所以搞專項轉移支付,使得地方政府比較困難。
最后,倪紅日研究員指出,體制和制度創新至關重要,與技術創新同樣重要。如果只重視技術創新,而不重視體制和制度的創新,那么永遠解決不了人類面臨的問題,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新興經濟體。所以,她認為,目前中國的財稅體制需要繼續改革和完善,在借鑒先進國家經驗的同時要根據本國國情確定改革的目標和路徑,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堅固均等與激勵機制的財政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