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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三)財政撥款預算具體使用安排情況。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15201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教育(類)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項)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30378.24萬元,比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增加4117.65萬元,增長15.68%,主要是由于高校本專科生均定額經費核定標準提高,我局所屬事業單位華北科技學院經費增加。
2. 教育(類)職業教育(款)高等職業教育(項)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260.9萬元,比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減少338萬元,減少56.44%,主要是湖南長沙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基本建設項目經費較去年安排減少。
3.科學技術(類)應用研究(款)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1842.16萬元,比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增加1159.42萬元,增長169.82%,主要是科學事業經費增加。
4.科學技術(類)科技條件與服務(款)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1625萬元,比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增加275萬元,增長20.37%,主要是根據財政部核定的中央級科學事業單位修繕購置規劃調整。
5.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49萬元,與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持平。
6.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606.37萬元,與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持平。
7. 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款)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151.62萬元,與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持平。
8. 文化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比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減少16萬元,主要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的通知》(國發﹝2009﹞30號),2011年財政部一次性追加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16萬元,用于煤炭工業出版社轉制費用補助,2012年未安排。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24931.53萬元,比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減少6397.48萬元,減少20.42%,主要原因是:2011年預算執行中,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增加安排了以前年度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支出,2012年不再安排。具體情況如下: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19652.5萬元,比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減少5242.17萬元,減少21.06%,主要原因同上。
(2)事業單位離退休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2895.87萬元,比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減少958.41萬元,減少24.87%,主要原因同上。
(3)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2383.16萬元,比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減少196.9萬元,減少7.63%,主要原因同上。
10.醫療衛生(類)公立醫院(款)綜合醫院(項)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810.18萬元,與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持平。
11.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1000萬元,與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持平。
12. 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安全生產監管(款)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85018萬元,比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增加3767.99萬元,增長4.64%,主要原因:一是財政部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傳教育中心新增納入定員定額試點事業單位并調高經費安排;二是根據職能業務需要,新增安排了職業衛生監管專項經費;三是增加了部分基本建設項目經費。
13.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5340萬元,比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增加790萬元,增長17.36%,主要原因是:由于執行國家統一的規范津貼補貼政策,住房公積金的計算基數相應提高,以及2012年符合國家房改政策規定應發放購房補貼的職工人數增加,財政撥款預算相應增加。具體情況如下:
(1)住房公積金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3100萬元,比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增加200萬元,增長6.9%,主要原因是:由于執行國家統一的規范津貼補貼政策,住房公積金的計算基數相應提高,財政撥款預算相應增加。
(2)提租補貼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340萬元,比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減少10萬元,減少2.86%,主要原因是結合統籌使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安排預算。
(3)購房補貼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1900萬元,比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增加600萬元,增長46.15%,主要原因是:2012年符合國家房改政策規定應發放購房補貼的職工人數增加,同時2012年可動用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減少,財政撥款預算相應增加。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類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華北科技學院招收本專科學生收取的學費收入,中國安全生產報社的報紙發行收入等。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中國安全生產報社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取得的廣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類
(一)教育(類)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項)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所屬華北科技學院的教育支出。
(二)教育(類)職業教育(款)高等職業教育(項)指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所屬長沙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經費補助支出。
(三)科學技術(類)應用研究(款)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所屬承擔科研任務事業單位的經費支出。
(四)科學技術(類)科技條件與服務(款)指財政部核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中央級科學事業單位修繕購置經費。
(五)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指財政部核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科技管理費支出。
(六)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所屬文化類事業單位的支出。具體為納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部門預算管理的局屬事業單位中國煤礦文工團的支出。
(七)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款):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所屬文化出版類事業單位的支出。具體為納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部門預算管理的局屬事業單位中國安全生產報社的支出。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用于機關本級及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經費,以及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服務工作的離退休管理機構的支出。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離退休干部局管理的局機關離退休人員,以及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和監察分局的行政離退休人員的經費開支。
2.事業單位離退休: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3.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用于離退休干部局和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服務的支出。
(九)醫療衛生(類)公立醫院(款)綜合醫院(項):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所屬醫療事業單位的支出。具體為納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部門預算管理的局屬事業單位煤炭總醫院的支出。
(十)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核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行政單位醫療保險繳費經費和按國家規定開支的公費醫療等經費。
(十一)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安全生產監管(款)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安全生產監督和煤礦安全監察執法業務活動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機關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積金:指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提租補貼:指1999 年按照《關于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提高房租增發補貼的通知》( 國管房改字〔1999〕267 號)規定向職工發放的租金補貼,人均標準90 元/月。
3.購房補貼:指1998 年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之后,按照國家房改政策規定,向無房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
(十三)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六)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規定的標準或比例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六)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七)對下級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