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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從2011年秋季學期開始,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根據本人申請,由政府給予教育資助。1.資助內容
一是學費資助;二是家庭經濟困難退役士兵學生生活費資助;三是其他獎助學金資助。
2.資助標準
學費資助標準,按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學費標準,原則上退役士兵學生應交多少學費中央財政就資助多少,最高不超過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負擔。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國家現行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3.資助方式
學費由中央財政按標準和隸屬關系補助退役士兵學生所在學校,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直接補給退役士兵學生本人。
4.資助期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一個學制期。
九、赴基層單位就業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從2009年起,國家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生畢業后每年代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的最高金額不超過6000元,分三年代償完畢。
基層單位指:
①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②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地方所屬高等學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資助
從2009年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每學年補償或代償的最高金額不超過6000元。
從2011秋季學期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退役后復學的原高校在校生按照應繳納的學費實施資助。每學年補償、代償和資助的最高金額不超過6000元。
所有參軍入伍的高校學生必須上網登記報名(網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填寫打印《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應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或《應征入伍高校復學生學費資助申請表》,辦理相應的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或學費資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