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副主任周正慶在昨日舉行的第二屆中國(深圳)國際期貨大會上表示,期貨立法要堅持建立集中統一的監管體制,這是在學習借鑒國外的經驗的同時,回顧和總結中國期貨市場發展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得出的結論。
他還強調,在明確法律的調整范圍上同樣要結合國際經驗和中國國情。對于商品類的衍生產品和金融類的衍生產品,國外市場有的是置于同一部法律框架內,有的則分別置于不同的法律調整范圍,執行的結果各有利弊。周正慶表示,關鍵是要從實際出發,選擇好符合中國國情的做法。
周正慶表示,從國際上來看,將期貨市場交由一個政府機構監管可能更為科學,因為新興市場國家的期貨市場大多剛剛起步,無論在金融工具還是在交易技術方面都處于探索和發展階段,投資者還不夠成熟,在這種情況下實施統一的監管體制能夠更有利于確保監管目標的實現和提高監管的效率。
周正慶說,期貨立法工作的目標是要逐步建立適用范圍明晰、體系完整、層次分明的法律法規體系,為建立統一高效的監管體制提供法律依據。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由基本法律、政府監管機構的法律和市場自律組織的規則共同組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法》由全國人大財經委負責起草,已于今年3月17日正式成立了起草組,這將是中國資本市場繼《公司法》、《證券法》頒布以后又一項重要的立法工作,對于期貨市場的規范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徐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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