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決定要采用市場化的運作方式提高個人賬戶資金的收益率,如何才能有效規避資金運營過程中有可能產生的投資風險
種種跡象表明,對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下稱“個人賬戶資金”)管理進行的改革,已經提上監管機構今年的工作日程。
近日坊間傳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稱‘勞社部’)在聯合財政部對個人賬戶資金的市場化管理進行磋商,目前正在設計個人賬戶資金管理機制和運作模式。”
為此,《財經時報》經過多方采訪證實,“個人賬戶資金的投資管理模式將由地方社保經辦機構的直接管理,轉化為委托外部金融機構進行投資管理,投資工具將適當拓寬,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都將成為新的投資渠道。”
近年來關于中國社保基金投資股票市場的新聞不絕于耳,但以往說的社保基金,實際上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的社保基金。從某種意義上說它是“社會保障風險準備金”也許更準確。而現在有關政府部門商討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社保基金。
據勞社部養老保險司內部人士透露,勞社部和財政部已經就個人賬戶資金管理改革的框架達成共識,目前正在進一步討論細化框架內容,為出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投資管理辦法》做準備工作。
緩解空賬
“截至2005年年底,中國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空賬達8000億元,而且每年以1000多億元的規模擴大,而個人賬戶現有實際資金的總額不超過500億元。”這是不久前在北京大學的賽瑟論壇上,勞社部副部長劉永富透露的數字。
這個巨大的空賬黑洞是如何形成的?
雖然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為每一個參加養老保險的員工都建立了個人賬戶,但是由于之前沒有資金積累,員工繳納的個人賬戶資金多被挪用于彌補舊體制的“資金黑洞”、發放已退休職工的養老工資,所以形成個人賬戶的空賬現象。
此外,近年來擠占、挪用社會保障資金的案件時有發生,所以解決個人賬戶空賬問題和資金的保值、增值顯得尤為突出。
“如何發揮好現有500億個人賬戶資金的功效,逐漸縮小空賬黑洞是近年來監管本門研究工作的重點。”勞社部社會保險研究所所長何平坦言。
一直以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這部分資金由地方社保經辦機構管理。由于地方社保經辦機構并非專業金融投資機構,所以在1998年,國家對個人賬戶資金的投資作出嚴格限定,只能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
“目前的問題是,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雖然風險小,但收益率都比較偏低,實際上造成了收益損失。因此,500億資金保值增值的呼聲日益迫切。國家正在研究出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投資管理辦法》,在規范管理運作和監督的基礎上實現保值增值,這使得個人賬戶資金改變投資運作模式成為大勢所趨。”何平透露。
再拓投資渠道
《財經時報》獲悉,正在研究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投資管理辦法》中,已經將個人賬戶投資渠道從銀行存款、國債,擴大到股票、債券等投資方式。
實際上,勞社部曾在2004年3月向金融機構下發過一個征求意見稿,文件中的具體內容就是針對“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投資管理”。
據一位商業銀行資金托管部的負責人回憶,“文件中不僅提到個人賬戶資金可以投資股票、債券,甚至厘定了具體的股票和債券投資比例是不超過10%,但之后此事一直就沒有回音了。”
將個人賬戶資金的投資渠道,由風險較小的銀行存款、國債擴大到風險較大的債券、股票市場,何平的解釋是,“近年來,養老保險基金市場化運營的外部環境正在迅速改善,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發生了質的變化。”
“在1997年至2006年的十年間,中國上市公司的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大體保持在10%左右,這為個人賬戶資金的市場化運營提供了良好的經濟條件;另外,中國資本市場法制化建設提速,市場結構正在向合理的方向運行。”
其實,早就有一部分個人賬戶資金,借道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進入到資本市場。2006年12月,天津、山西、吉林、黑龍江、山東等省市就曾得到勞社部的首肯,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簽署委托投資協議,將個人賬戶資金委托其投資運營。
信托模式
既然決定要采用市場化的運作方式提高個人賬戶資金的收益率,如何才能有效規避資金運營過程中有可能產生的投資風險?為此,勞社部、財政部等主管部門已對個人賬戶資金管理模式達成共識,將效仿企業年金的運作方式,委托專業機構對個人賬戶資金進行資產管理。
《財經時報》了解到,所謂“效仿企業年金的管理模式”,實際上是對個人賬戶資金采用與企業年金相同的信托管理模式進行管理,而在操作層面上,個人賬戶資金與企業年金的運作仍有較大的區別。
目前個人賬戶資金的管理和運營表面上是分離的——行政部門負責管理,經辦機構負責運營,但參與資金管理運營的各方并不清楚各自責任的邊界,缺少管理金融投資的監督與制衡機制,蘊藏著極大的風險。
因此,勞社部基金監督司的相關負責人透露,“未來對個人賬戶資金,一方面要建立一個真正分清各種責任的管理體制;另一方面,還將采用‘由下向上的二級信托制模式’進行投資運營。”
所謂二級信托制模式,是指省級社保基金管理機構作為本省社會保險基金的第一級受托人,接受本省各統籌地區的委托,按信托關系管理本省基金結余;同時,由中央政府與各省政府協商,成立或指定數家受托機構,作為第二級受托機構,接受各省的委托,按信托關系管理各省的基金結余,統一運營。
在這種運營模式下,中央政府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后責任人,如果運營過程中發生風險,并由此導致各省基金發生損失,那么中央政府要承擔最終的賠償責任;省級政府也要對各地(市)、縣等統籌地區按同樣的方式承擔責任。
嚴格“選秀”
“個人賬戶資金畢竟是社會保障的第一支柱,一旦要進行市場化投資、信托模式運作,可以預見,其管理機構的選擇會比企業年金更加謹慎。”中國人民大學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李紹光認為。
《財經時報》獨家獲悉,勞社部將在《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投資管理辦法》頒布的同時,啟動個人賬戶資金管理機構的“選秀”。
“之前企業年金的管理機構資格認定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個人賬戶資金的管理機構資格認定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勞社部養老保險司有關負責人強調。
此外,上述勞社部養老保險司負責人還透露,“選秀”正式啟動后,將接受基金公司、證券公司、商業銀行、信托公司、保險公司等眾多金融機構的報名。值得注意的是,個人賬戶資金的管理機構資格將有可能首次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報名參與。報名日期截止后會公開公布“選秀”名單完整版。
此后,專家評審團將根據兩大標準對所有報名的機構進行審核,“一是機構的內控體系與風險管理能力;二是其原有的投資業績記錄,尤其是中低風險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能力。事實上,有些機構過往業績雖然比較突出,但投資風格比較激進,就不適合做個人賬戶資金的管理人。”
而“選秀”名單的最終版,需經過國務院、財政部、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等多家監管部門審定才能得以確定。(崔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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