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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扶持
歐盟國家能源政策的核心是環保和可持續發展。歐盟成員國希望通過高燃油稅來降低廢氣排放量,并在交通運輸環節大力發展生物燃料。歐盟對化石燃料征收高額燃油稅,但是對可再生能源免稅。2003 年,歐盟出臺了《能源稅指令》,允許成員國免除生物燃料乙醇的消費稅,鼓勵企業生產,并從2004 年1 月開始,新的燃油稅最低標準比以前提高近25%,普通汽油稅從每千公升337 歐元提高到421.5 歐元,柴油稅從245 歐元增加到302 歐元,以此促進消費者對乙醇汽油的消費使用。因此,西班牙和瑞典取消了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的消費稅,意大利也取消了生物柴油的消費稅,其他成員國生物燃料的消費稅稅率一般都定在石化燃料消費稅率的45%以下(李元龍等,2011)。法國政府規定,從2005 年開始對燃料分銷商按每立方米燃料征收新的環保稅,如果分銷商能夠證明在其銷售的燃料中混合了相應比例的生物燃料,則可減免或免征此稅收。免稅政策使得燃料公司石油摻混比例提高,同時也鼓勵投資者從農場種植到煉油加工廠等領域進行大規模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