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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近日,備受矚目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正式出臺,這是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之后,我國污染防治領域又一項重大的綱領性文件。“水十條”為當前和今后較長一段時期內水生態文明建設勾勒了一幅清晰明了的路線圖,必將對我國推進整個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中國建設,乃至經濟社會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轉變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意義重大。
生態文明建設的基本路徑是生態經濟建設、生態政治建設、生態文化建設、生態社會建設和生態產品建設。其中,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和綠色經濟,強化政府環境責任、施行綠色政績考核和政府環境問責,研發資源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的新技術和新工藝,發展環保NGO、壯大環保公眾參與,加強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等,應成為我國當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核心舉措?!八畻l”指出了水生態經濟建設、水生態政治建設、水生態文化建設、水生態社會建設和水生態產品建設五大基本路徑。
關于水生態經濟建設,“水十條”從產業結構、經濟布局等深層次問題入手,強調把水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作為經濟發展的剛性約束,提出了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空間布局、推進循環發展等多項具體政策措施,著力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建立新的發展模式。譬如,在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區優先種植需肥需藥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農作物;在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問題較嚴重的地區,適當減少用水量較大的農作物種植面積,改種耐旱作物和經濟林;推行推進生態健康養殖等。《計劃》還高度重視發揮市場經濟作用,指出要根據水資源有償使用的原則,理順價格和稅費政策,推行環境稅征收和資源稅改革;發展環保設備融資租賃業務,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水環境保護;推行綠色信貸,重點支持循環經濟、污水處理、水資源節約、水生態環境保護、清潔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領域,加強環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環保、銀行、證券、保險等方面的協作聯動,鼓勵涉重金屬、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運輸等高環境風險行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環保產業,規范環保產業市場,加快發展環保服務業,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關于水生態政治建設,“水十條”指出要強化地方政府水環境保護責任;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建立全國水污染防治工作協作機制;嚴格目標任務考核,簽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落實“一崗雙責”; 分流域、分區域、分海域對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并將之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要約談省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有關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水環境質量惡化等嚴重后果的領導干部,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離任的也要終身追究責任。
關于水生態文化建設,“水十條”指出要整合現有科技資源,加強基礎研究和前瞻技術研發,特別是要加快研發重點行業廢水深度處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標準處理、海水淡化和工業高鹽廢水脫鹽、飲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處理、地下水污染修復、危險化學品事故和水上溢油應急處置等技術;完善環保技術評價體系,加強共享平臺建設,推廣示范先進適用技術等等。
關于水生態社會建設,“水十條”指出要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加強社會監督,為公眾、社會組織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規培訓和咨詢,邀請公眾全程參與重要環保執法行動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調查,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健全舉報制度,積極推行環境公益訴訟;構建全民行動格局,樹立“節水潔水,人人有責”的行為準則,加強宣傳教育,支持民間環保機構、志愿者開展工作,倡導綠色消費新風尚等,
關于水生態產品建設,“水十條”指出要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防治地下水污染;深化重點流域污染防治,加強良好水體保護,加強近岸海域環境保護;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整治城市黑臭水體;加強河湖水生態保護,限期恢復侵占自然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保護海洋生態,實施海洋生態修復。(楊朝霞 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