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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11月17日電(呂春榮)隨著網購時代來臨,中國快遞業進入高速發展期。其中2014年全國快件量突破146億件,躍居世界第一。量提升了,質該如何保障?為促進和規范快遞業健康發展,加強對快遞市場的監管,國務院法制辦16日起就《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擬就快件和用戶安全等作出諸多規定。中新網記者梳理出其中7條與民眾息息相關的條文。
隨著“雙十一”全民網購狂歡節落下帷幕,快遞物流業迎來派送高峰。圖為11月16日,山西太原國貿大廈附近,多家快遞企業的快遞人員在此扎堆分發快遞,一名女白領收到多份快遞十分喜悅。張云攝
收寄件人應當實名登記
——“梅長蘇”快遞最高或被罰1萬
【規定】
用戶交寄快件,應當如實填寫快遞運單。快遞運單應當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姓名或者單位名稱等身份信息、地址、聯系電話,以及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時未核對快遞運單信息,或者快遞運單信息填寫不完整、不實仍予收寄,情節嚴重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解讀】
記者注意到,早在11月1日,快遞實名制已在全國全面實施,但效果并不明顯。實施不久,“流川楓”、“梅長蘇”等奇葩姓名快遞仍可肆意游走,“快遞實名制”也遭遇挑戰。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王耀球向中新網記者表示,企業的憂慮,民眾的擔心,是當前“快遞實名制”遇冷的主要原因。而未來規定若能如此細化,處罰風險勢必讓企業更加專注落實,那么,“快遞實名制”真正落地將更容易。
快遞一律要驗視
——將有效避免“毒快遞”“炸彈包裹”
【規定】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驗視內件后,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在快件運單上作出驗視標識;用戶拒絕驗視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解讀】
早在不久前,中央綜治辦、公安部等15部門決定,從10月22日起到2016年3月底,要求寄遞物流行業全面落實寄運物品先驗視后封箱、寄遞物流活動實名登記、郵件快件X光機安檢三項制度。王耀球表示,驗視快遞是對消費者負責,可以有效防止假冒偽劣流通到市場,同時也有效避免“毒快遞”、“炸彈包裹”等違禁物品威脅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