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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1月5日綜合消息(記者 郭永國)1月5日,中紀委網站刊登對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的通告,呂錫文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去年11月1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北京市委副書記呂錫文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而第二天,本該出現在2015北京國際民間友好論壇開幕式上致辭的呂錫文則沒有出現。
記者發現,中紀委對呂錫文進行立案審查的通報出現了一些新的提法,并且呂錫文本身也出現一些不同于其他被通報官員的新問題。比如,通報指出,呂錫文長期搞團團伙伙、插手原任職地方的人事安排、對身邊工作人員失察失管、多次出入私人會所等。其中,“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的表述也讓人與之前媒體公開報道的涉低價買房、插手北京某地產公司的土地交易等情況聯系起來。
中紀委通報顯示,呂錫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妄議中央大政方針,長期搞團團伙伙,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干部,插手原任職地方的人事安排;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對身邊工作人員失察失管;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會所;嚴重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嚴重違反生活紀律,生活奢侈、貪圖享樂。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等問題涉嫌犯罪。
通報指出,呂錫文身為中央候補委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呂錫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據公開資料顯示,呂錫文曾主政北京市西城區長達七年之久。大學畢業工作后,曾任北京工業學院分院團委副書記,北京市經委政治部干部處、市委工業部干部處副處級干部,市委組織部干部一處副處級組織員,經濟干部處副處長,經濟干部二處副處長、處長,經濟干部處處長,西城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2013年4月任北京市委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