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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降成本”列為2016年經濟工作五大任務之一,并做出具體部署,打出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業稅費負擔、企業財務成本、物流成本、電力價格、社會保險費等在內的一整套“組合拳”,2016年8月,國務院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對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隨“降成本”頂層設計而來的是各地方政府的積極響應,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各省制定的“降成本”措施的預期值與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在1月10日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提出的“1萬億元左右”目標不謀而合。
中國經濟網記者梳理發現,一些地方政府制定的“降成本”具體措施針對性較強,如陜西省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行動計劃》,計劃明確每年為企業降低用工成本41億元、企業稅費150億元、用地成本20億元、用能成本53.5億元、融資成本15億元、物流成本30億元,共計達到310億元左右。
吉林省的《關于降成本的實施意見》,計劃為全省企業減負480億元左右,其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約22億元,稅費成本約227億元,財務成本約166億元,人工成本約24億元,電力等生產要素成本約11億元,企業管理成本約30億元。
山西省出臺了《進一步促進工業穩定運行提質增效的若干措施》,共20條,其中緩繳資源價款、降低用工成本、降低物流成本、擴大電力直接交易等方面的措施有10條,措施實施后預計2016年為企業減負或降成本至少495.9億元。在山西省委十一屆二次全會暨經濟工作會議上,為企業降成本的成績單公布:企業減輕負擔496億元;工業企業百元收入成本下降,由高于全國平均水平降至目前與全國持平。
江蘇省于2016年的2月26日和11月29日,分別出臺《江蘇省政府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32條措施和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21條措施,預計2016年全年將為實體經濟企業降低成本超過1000億元。
云南省也出臺了系列舉措打好降成本“組合拳”,預計2016年可為實體經濟直接減負約800億元。
江西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于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發展環境的若干意見》,提出了80條具體政策措施,經綜合測算,上述政策將每年直接為企業減負超過500 億元。
湖北省印發《關于降低企業成本激發市場活力的意見》,從降低稅費負擔、人工成本、資源要素成本、物流成本、融資成本、外貿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七大方面,打出降成本“組合拳”,預計2016年將為企業降低成本800億以上。
湖南省于2016年4月和8月分別出臺《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和《關于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企業綜合成本實施方案》,其中8月份出臺的方案降低了17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同時清理了各類電子政務平臺收費,每年可為企業減負約11.5億元。
廣西印發實施《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見》,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業稅賦負擔”“降低行政事業性等項目收費”等7方面入手,推出41條政策措施,預計為企業減負300億元。
2016年5月,山東印發實施了《關于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清理收費、降低價格、減輕稅負多管齊下,或將為企業派發500多億元紅包。
廣東省出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2016-2018年)》,根據“企業綜合成本降低”的數據:2016年上半年,直接為企業減負超過 488 億元,其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34.83 億元。全面推進營改增試點,預計全年減稅超過 570億元。生育、工傷保險平均費率下調至 0.59%和 0.43%。統一降低全省工商業電價,年降價金額約 71 億元。預計全年可實現減負1940億元。
據《河南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專項行動方案》顯示,河南從稅負、用電、融資、社會保險、資源使用、行政費用、物流費用、出口通關、中介費用、檢驗檢測等10大領域制定實施50條政策措施,預計2016年能夠為企業減少成本約830億元。
安徽出臺《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降成本減輕實體經濟企業負擔的實施意見》,從制度性交易成本,企業人工成本,企業稅費負擔,企業財務成本,企業用能用地成本,企業物流成本等六個方面開展降成本工作,經初步測算,上述措施加上營改增合計每年可降低企業成本900億元左右。
2016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的意見》出臺,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降低企業人力資源成本、降低企業生產要素成本、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和落實各項惠企政策等七個方面分別提出了21條政策措施,預計可減輕企業負擔410億元。
此外,一些省份還公布了“降成本”措施的階段性成果。如天津,已經有兩批涉及降低企業稅費負擔、用工負擔、融資成本等多個方面的政策措施出臺。天津市發改委國民經濟綜合處負責人表示,截至2016年7月底,第一批“降成本”20項措施全部落實,為企業減輕負擔283.94億元,第二批20項政策已有15項出臺實施細則,為企業減輕負擔30.36億元。
內蒙古在2016年年初就提出深入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行動,經過近一年的時間,實現企業“松綁上陣”,獲得了稅負成本降低,涉企收費降低,融資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用工、用能、物流成本降低等10項紅利,為企業減負超過600億元。
2017年1月12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方案》。如果算上2016年4月、12月兩度出臺的企業降成本政策,這已是作為民營經濟大省的浙江第三次出臺政策為企業減負了。浙江省的政府工作報告也列出了降成本的“成績單”:積極推進降成本,制定實施企業減負三年行動計劃,直接減輕企業負擔1010億元。
2016年,新疆打出政策“組合拳”助力企業降成本,低電價、降低鐵路運價政策,累計減輕企業用電和物流成本51.6億元,清理規范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減輕企業負擔20億元。
(中國經濟網記者 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