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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公民個人信息44.2萬條 網貸公司4名股東被批捕
法制網記者吳亞東 通訊員陳文 王青山
為開展網絡貸款業務,通過微信等渠道購買公民手機個人信息44.2萬條。近日,永泰縣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網貸公司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批準逮捕一網貸公司4名股東。
經查,2017年10月至12月、2018年3月至6月,犯罪嫌疑人翁某甲、翁某乙、池某、王某等人共同出資先后在永泰縣城峰鎮雙子星小區、樟城鎮日出東方小區非法經營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先后雇傭雷某、張某等6名員工。4名犯罪嫌疑人商量后決定由翁某乙負責聯系客戶、購買客戶信息,王某帶領3名員工負責審核客戶材料,翁某甲為公司財務負責放款、收款。池某帶領3名員工負責對逾期未還款的客戶進行催債。
期間,翁某乙負責通過微信等渠道購買公民手機號等個人信息,用于開展網絡貸款,數量達44.2萬條(其中單純手機號碼的客戶信息數量有33.5萬條,包含姓名、手機號、手機歸屬地、年齡、QQ號等內容的客戶信息數量有103608條,包含姓名、手機號碼、芝麻分、手機歸屬地等客戶信息內容有4312條)。該團伙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宣稱無需抵押小額網絡貸款吸引客戶,當客戶逾期未還款時,通過“呼死你”“P圖”等軟暴力方式,對客戶及其親屬進行電話轟炸、言語威脅及人格侮辱,該團伙共非法獲利3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