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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EC的體制機制分析
集成電路前沿工藝技術研發耗資巨大而且風險較高,即使是巨型跨國公司有時候也是力不從心。作為國立科研機構,IMEC?在集成電路領域創新的崛起與成功,與其獨樹一幟的制度安排和研發體制設計是分不開的。正是通過成功的制度創新,IMEC?與全球合作伙伴形成了在科技前沿攻關的強大內在動力,基于共同目標實現了實質性的緊密協同。
優化體制設計
IMEC?最高決策管理機構——“產學研”結合的董事會。為了保證?IMEC?的中立性和獨立性,并協調政府、大學和產業界公司之間的合作關系,IMEC?的董事會采用類似的“產官學”體制:約?1/3?是產業界代表,1/3?是高校教授,還有?1/3?是政府官員。這保證其研發目標能夠基于真實的產業前沿需求,構建面向未來商用的生態,從而持續引導集成電路技術發展。
IMEC?明確的戰略定位。IMEC?將其使命(Mission)定位為:“在微電子技術、納米技術以及信息系統設計的前沿領域對未來產業需求進行超前?3—10?年的研發。”IMEC?聚焦全球微電子及相關領域的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形成以關鍵前沿技術項目集(program)而不是以單元產品開發為導向的項目(project)的驅動戰略。這些項目集可以成為產業技術研發突破核心平臺的強大載體。
政府資助和經費分配權。IMEC?的誕生、成長和發展離不開比利時聯邦及弗拉芒大區政府的共同支持;同時,政府還賦予?IMEC?一定的經費分配權。例如,將信息領域的年度部分研發經費先撥給?IMEC,同時規定這筆經費中的一定比例(約?10%?以上)必須以合作研發方式轉給本地的大學機構。在機制設計上,通過公共資源投入的內在耦合提升不同創新單元之間的協作動力。
機制創新
IMEC?于?1991?年啟動的“產業聯盟項目”(Industrial Affiliation Program,IAP)多邊合作體系被公認為是在國際微電子界研發合作模式中最成功的一種,已被全球高技術產業界廣泛認可。目前,每年IAP?項目收入已經占到?IMEC?總收入的?50%?以上。這類項目集通常由幾十家存在競爭關系的企業參與,形成多學科大團隊的協作攻關。IMEC?對于每個?IAP?項目集的建立都傾注大量資源并實施前瞻戰略規劃:在一個集中聚焦的關鍵領域建立足夠多的可復用和共享的背景知識(background information)產權,包括緘默(tacit)知識,內部研究成果和大量核心專利。每個參加?IAP?的合作伙伴要向?IMEC?繳納入門許可費用(license fee),而且合作研發期原則上不低于?3?年。通過共同打造可再用的“競爭前戰略技術”平臺,使得各個合作伙伴通過參與項目集,可以在共性技術平臺上持續形成自己的技術產品和競爭力差異化。
IMEC?極其重視研發項目集的選定。由?IMEC?基于對產業前沿的戰略愿景研判,廣泛征求全球合作伙伴意見,以“領先全球產業技術兩代”的標準進行戰略布局。以?IMEC?著名的?193?nm?深紫外線(DUV)芯片工藝項目集為例,全世界共有?30?多家單位參加此項目集,其中包括頂尖芯片生產商(如英特爾、AMD、Micron、德州儀器、飛利浦、意法半導體、英飛凌和三星等)、設備供應商(如?ASML、TEL、Zeiss?等)、基礎材料供應商(如Olin、Shipley、JSR、Clariant?等)、芯片設計軟件供應商(如?Mentor Graphics?等)以及?4?個來自美、歐、日的集成電路產業聯盟(SEMATECH、IST、MEDEA、 SELETE)。這些領先產學研機構參與項目集前,都會向IMEC?支付入會費和年費;各類參與的合作伙伴在IMEC的戰略研發平臺上,可以形成緊密協同和接力研發,很快在芯片核心工藝上取得了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