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報7月27日報道 衛生部26日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鹽碘含量(征求意見稿)》,擬將食鹽中碘含量的上限降低。此前,我國對食鹽中的碘含量進行過3次調整。
這次的標準主要有以下變化:規定了我國目前使用碘酸鉀作為碘強化劑;將食鹽碘強化量為20mg/kg-60mg/kg修改為食用鹽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計)為20mg/kg-30mg/kg;提出了各地根據人群實際碘營養水平,選定適合本地的食用鹽碘含量平均水平;提出了食用鹽中碘含量的允許范圍為碘含量平均水平±30%。
同時,建議該標準為國家強制性標準,并要求各地在9月12日前反饋意見。
衛生部還公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 碘酸鉀(征求意見稿)》,規定了食用鹽強化劑碘酸鉀的質量要求和檢驗方法等。
全國水平處于可接受水平
征求意見稿的編制說明中指出,目前食鹽中碘含量偏高,盡管全國水平處于可接受水平,但有約5個省區處于過量水平,16個省區市處于大于適宜量水平,因此有下調余地。
2005年的全國碘營養監測結果為:碘鹽中碘含量在用戶水平為30.8mg/kg;兒童尿碘水平為246g/L;合格碘鹽食用率90.2%。
對該結果分析后發現:
碘鹽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為30.8mg/kg(范圍:25.6海南-34.1貴州)
尿碘小于100g/L的有兩個省區,為海南與西藏;
100-200g/L(適宜水平)的有9個省區市,為黑龍江、上海、浙江、福建、廣東、甘肅、青海、新疆和新疆建設兵團;
200-300g/L(大于適宜量)的有16個省區市,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江蘇、江西、山東、湖南、重慶、四川、貴州、陜西、寧夏;
大于300g/L(碘過量)的有5個省區,為安徽、河南、湖北、廣西、云南。
各省可確定碘鹽濃度
《食用鹽碘含量(征求意見稿)》的編制說明中表示,新標準的主要研制人認為,20~30mg/kg的范圍可供各省選擇的平均水平有多種。即使是嚴重碘缺乏的西部地區,如選用30mg/kg,碘的攝入量也足夠。
此外,新標準確定科學補碘因地制宜的原則,因此各省可以根據本省的實際情況確定適合本省的碘鹽濃度(平均水平),即在20~30mg/kg范圍內選擇,盡管有10種選擇,但實際上最可能的選擇為3種,即:20mg/kg,25mg/kg和30mg/kg。
深度分析
《食用鹽碘含量(征求意見稿)》項目負責人陳祖培——
“再用統一濃度就眾口難調了”
陳祖培:國際控制碘缺乏病理事會理事兼中國和東亞地區協調員;衛生部地方病專家咨詢委員會碘缺乏病專家咨詢組組長;《食用鹽碘含量(征求意見稿)》和《食品添加劑碘酸鉀(征求意見稿)》標準制定項目負責人。
1994年,《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正式通過不到一個半月后施行,全民食鹽加碘作為一項國策,以法律形式就此固定。而昨日,《食用鹽碘含量(征求意見稿)》出爐后,是否意味著曾經的“一刀切”不盡合理?在陳祖培看來,以前的“一刀切”并沒有錯,“以前統一濃度沒錯,畢竟由于外環境的原因,中國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都需要補碘,至于這次下調濃度,則是由各省根據具體的環境水平確定,再用統一濃度就眾口難調了,但近期看,調整到最理想的水平是不可能的。”
是因碘過量還是民間抱怨?
“現在的碘鹽濃度是適宜的、安全的,從全國總體水平看,不存在碘過量的問題。”昨日19時,記者撥通陳祖培電話,這是他昨日接到的第八個記者來電。
既然適宜,為什么還要下調濃度?陳祖培道出了此次下調濃度的一個重要背景。“現在民間有兩個抱怨,第一,個別地區兒童尿檢大于300g/L,在32個省市地區當中,有5個省份‘過量’,但一個客觀情況是,超出的量并不是太多。”
“還有一些東南沿海城市的媒體在抱怨:‘我們吃的碘鹽過量了’”,陳祖培所說的第二個抱怨是,東南沿海等一些城市的居民認為,每天吃海產品可以攝入大量碘,無需碘鹽補碘,“這些抱怨都是不科學的,經過我們調查組的調查,即便每天食用大量的碘含量較高食物,亦是安全的,不存在碘過量。”
20-30mg/kg是否合理?
為什么下限定在20mg/kg?陳祖培解釋,如果低于20mg/kg,人均碘攝入量是不夠的,包括長春在內,情況也是如此。
上限值為什么定在30mg/kg?陳祖培表示,固體鹽加了碘酸鉀之后,不可能跟鹽混得特別勻,計算加工過程中以及煎炒烹炸中的揮發,剩余的量被攝入仍比較科學合理。
無碘鹽是否應該放開?
陳祖培提到臺灣,當地甲狀腺疾病一度嚴重,上世紀60年代,臺灣開始強制使用加碘鹽,十年之后,這種疾病雖然得到控制,但后來,超市中擺放著兩種鹽,但非碘鹽的價格是碘鹽兩倍,因為這有助于保護市民的身體健康。
“目前,我們的文化、教育和醫學水平都無法達到那么高的水平,更何況外環境以及土壤的原因,導致先天性的碘缺乏,因此,補碘在今后一段時期內仍將是我國的一項國策,如果政府允許百姓選擇無碘鹽,就意味著政府允許百姓選擇碘缺乏,選擇孩子變成傻孩子。”陳祖培說。
碘過量對健康存潛在危害
《食用鹽碘含量(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中說:碘過量對健康的潛在危害:在實施食鹽加碘的10年內,碘過量可使甲亢的危險性提高;可使隱性的甲狀腺自身免疫性疾病轉變為顯性疾病;長期碘過量可使甲減或亞甲減患病的危險性提高。
自去年的“碘鹽風波”以來,官方在向外公布的公函中,終于承認了碘過量對人體健康存有潛在危害。
然而,對于編制說明中的“潛在危害”,陳祖培指出:“(我國)有甲狀腺疾病的人大約2%,在全國差不多有2300萬人,這部分人主要是因為自身免疫性的疾病,與遺傳、情緒都有關系,他們并非碘攝入量過大,主要是因為個體對碘的不適應。”
另一種聲音
希望放開無碘鹽供應
針對上述問題,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公共衛生應急檢測關鍵技術重點實驗室主任盧亦愚在昨晚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完全是另一番態度。
盧亦愚并不認為這次下調食鹽加碘濃度,是因為衛生部迫于媒體和民間的抱怨,更不認為目前碘的過量不是很嚴重。“我連續幾年在全國兩會上提出建議,應在各地或在沿海城市放開無碘鹽供應。這不是我一個人的想法,而是我身邊很多人的現實需求和強烈反映。”
盡管衛生部擬下調食鹽加碘量,并允許各省在20~30mg/kg范圍內自行調整,但盧亦愚仍認為力度尚顯不夠。“我們的碘鹽供應不應一刀切,應該根據個體差異實行個性化!不要說全國有2%的人有甲狀腺疾病,即使只有1%,我們也要對他們負責!”盧亦愚表示,“如果到明年依然是這種一刀切的供應方式,我還會繼續提出我的建議。”
未來走勢
標準以后還會再更改?
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常務副院長胡永華昨日接受本報采訪時,分析了食鹽加碘標準的未來走勢。
“新標準的出臺有積極意義,”胡永華說,“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們更應該清楚哪些地方缺碘,哪些地方相對不缺。把這些問題弄清楚后,標準才能更客觀,更加細致一些。”
胡永華說:“如果根據不同地域制定不同的碘含量標準。了解哪些人群需多補,哪些需要稍微補一些,哪些不用補。這樣的話,制定出來的標準才會更科學合理。”
胡永華認為,隨著衛生部門不斷的調研分析,新的標準還會陸續出臺。
吉林省情況
已設“碘營養咨詢中心”
我省居民的碘含量怎樣?昨日,知情人士透露,當前,我省居民已能夠獲得充足的碘營養,但從歷次監測結果看,仍超出最佳適宜補碘劑量。
吉林省地方病防治第二研究所也開展了《吉林省各類人群碘營養水平調查》課題研究。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果。同時,進一步確證全省居民的碘營養水平,抽取了30個縣(市、區)進行專門的碘營養水平調查。
《吉林省實現2010年持續消除碘缺乏病目標行動方案》要求:“鹽業主管部門要合理布設無碘食鹽專賣點,各鹽業批發部均應設立一處無碘食鹽銷售窗口,保證對不宜食用碘鹽的特殊疾病人群,供應無碘食鹽。吉林省防病部門每年都要對各地鹽業部門是否設立無碘食鹽銷售窗口進行調查,對于當地鹽業批發部距市區相對較遠的城市,應在當地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科室增設無碘食鹽銷售窗口。”
據悉,吉林省地方病防治第二研究所成立了“碘營養咨詢中心”,全省各地區疾控中心已設立“碘營養咨詢門診”,每年由吉林省地方病防治第二研究所對全省碘缺乏病防治業務人員進行有關碘缺乏病和甲狀腺疾病相關知識的培訓,各地區咨詢門診均設有咨詢電話。
延伸閱讀:全民補碘15年:碘鹽致病疑云
《南都周刊》封面文章《碘鹽致病疑云》,用14個版的深度報道,首次提出“食鹽加碘政策導致甲狀腺病高發”的疑問,引發了全民對食鹽加碘政策大討論。十多天之后,衛生部通過《人民日報》回應此說,并表示從明年開始適當下調現行食鹽加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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