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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新聞網訊(記者 黃登)記者從1月11日召開的在南寧市推行居住證制度專題會議上獲悉,為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切實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南寧市將作為全區推行居住證制度的試點城市在2012年開展推行居住證試點工作,流動人口將逐步享有與當地居民同等的就業、創業、勞動保障、子女就學、證照辦理等方面的權利待遇。南寧市轄區內的青秀區和西鄉塘區將作為試點區域率先開展此項工作。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完善暫住人口登記制度,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的精神和全國政法工作會議要求關于2012年要全面推動實行居住證制度的指示,南寧市委、市政府本著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決定在南寧市范圍內推行居住證制度,以居住證替代暫住證。屆時,年滿十六周歲擬在現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來本市、探親、訪友、旅游、出差、就醫除外)的外來流動人口只要到現居住地的公安機關(或委托受理機構)辦理居住登記便可辦理居住證。持有居住證的居民將逐步享有與當地居民同等的就業、創業、勞動保障、住房保障、計劃生育、子女就學、證照辦理等方面的權利待遇。
據了解,截至2011年底,南寧市外來流動人口已達80多萬,現階段,南寧市流動人口將在較長時間內以每年10萬人的速度增長。如何加強和改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已成為南寧市社會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現階段如何破解南寧市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管理工作瓶頸,提升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水平的重要問題。但長期以來,南寧市流動人口實行的是“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管理模式,公安機關作為人口管理主管機關,承擔著暫住人口的登記辦證和治安管理,已把暫住人口納入實有人口管理,但《暫住證》管理方式單一,已經很難適應當前流動人口管理形勢的需要。在南寧市范圍內推行居住證制度將有利于提升非戶籍人員的居民待遇,對在南寧市工作、居住生活的流動人口賦予“居民”地位,淡化戶籍觀念,摒棄“外來”、“暫住”思維,增強外來人員的家園意識,增進非戶籍人員對南寧市的城市認同感和歸屬感,逐步實現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和諧南寧建設。目前,試點工作正在緊張有序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