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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實習生劉美麟)夫婦在A省(區、市)居住,其戶籍地在B省(區、市),這種情況應該在哪里辦理生育服務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做了如下的解釋:
方法1:在B省辦理。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戶籍地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經現居住地(A省)查驗過的婚育證明,或現居住地人口計生部門、工作單位出具的夫妻雙方在現居住地居住、工作期間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方法2:在A省辦理。根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一)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二)結婚證;(三)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育齡夫妻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育齡夫妻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核實有關情況。育齡夫妻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接到核實要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反饋。核查無誤的,育齡夫妻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接到情況反饋后即時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情況有誤、不予辦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育齡夫妻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通報辦理結果。
雙方均為本省(區、市,A省)集體戶口、在外省(區、市,B省)工作并有房產,如想生育孩子應該到什么地方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1)如果是育齡夫妻辦理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登記,A、B兩省均可辦理。具體辦理程序及材料請與A、B兩地人口計生部門聯系(有的戶籍地不在辦理生育服務證)。
(2)如果育齡夫妻辦理第二個子女的生育服務登記,要回到戶籍地A省辦理。具體辦理程序及材料請與A省人口計生部門聯系。
男方是A省(區、市)戶口、女方是B省(區、市)戶口,在A省(區、市)城鎮居住,這種情況應怎樣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答:按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二條規定的釋義:對于因婚姻遷移異地居住的人員,一般應視為現居住地的戶籍人口提供有關服務和管理。即在A省辦理。
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所在地(即B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由于現居住地在為流動人口辦理生育服務證件前,要向其戶籍地核實有關情況,因此證件辦理周期較長(約30日左右)。材料具體要求請咨詢A、B兩地人口計生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