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華慈善總會公布抗震救災捐贈款物收支及使用情況。
截至4月30日,中華慈善總會接受抗震救災捐贈款物共計10.835億多元,其中資金9.272億元,物資折款1.563億元。作為工作經費支出和預留的920萬元,不足總接受款項的1%。
按照有關規定,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基金會可預留“10%”的資金曾引來廣泛討論,有人認為,在數億元的捐贈款項面前,如果預留10%的工作資金,也將是一筆巨大的開支,而這筆錢并沒有用于真正需要的人。
對此,中華慈善總會救災救濟部主任張心國向本報表示,作為民間組織,中華慈善總會15年來沒有任何財政資金支持。這920萬元中,主要包括赴災區交通費、郵寄費、災區前線工作費等必要的開支。
中華慈善總會表示,所接收的9.272億元捐款中,已撥付和分配的資金8.59億多元;立項待執行的資金5826萬元;待安排資金約990萬多元。物資共接收143宗,折合1.563億多元,已經全部運抵地震災區。“我們將逐步在媒介上公布捐款使用去向,向全社會做出交代?!?記者吳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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