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甘肅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了解到,甘肅省將出臺一部地方性法規,為職業教育的發展保駕護航。受甘肅省政府委托,甘肅省教育廳廳長白繼忠6月1日向大會作了《關于甘肅省職業教育發展條例(草案)的說明》。
這部正在審議中的職業教育發展條例草案規定,甘肅省將實行職業教育貧困生資助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安排資金,為職業學校貧困家庭學生就學提供補助,并動員全社會力量為職業學校貧困家庭學生、殘疾人子女就學提供資助。對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行免費。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應當采取減免學費等方式,資助貧困家庭學生、殘疾學生完成學業。中等職業學校每年要從學校收入中安排3%-5%,用于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和獎勵優秀學生。
職校可實行彈性學制
條例草案規定,職業學校可以實行彈性學制,逐步推行學分制和選修制,允許學生跨專業選修課程,工學交替,提前或延后完成學業。
實訓時間不少于半年
條例草案規定,職業教育專業教師每年必須有兩個月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參加實踐活動。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事業等用人單位實習,高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實訓時間不少于半年。
30%用于職業教育
條例草案規定,各級人民政府依法征收的城市教育費附加,每年應當安排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發展職業教育。一般企業應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
發布虛假信息要處罰
條例草案規定,職業學校或者職業培訓機構發布虛假招生簡章騙取錢財的,或非法頒發、偽造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的,管理混亂影響教學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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