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要從傳統的思維定式中解放出來
“十二五”期間要較好地解決分配不公問題,要富裕人民群眾,重要的是要解放思想,即分析問題和思考辦法要從傳統的思維定式中解放出來。過去一提起解決收入分配不公、城鄉差距過大、地區發展不平衡等問題,思路總是在公有與私有、計劃與市場、政府與社會、公平與效率這樣一些關系上繞圈子,最后得出的方略和對策,要么意識形態味道太濃,原則性太強,在實踐中無法操作;要么沒有大的和綜合性的思路,在小范圍和局部點上做文章;要么被誤導,沒有認清關鍵性問題,沒有針對主要和重要的方面去解決問題。
首先,要從“公要多一些,私要少一些”的思維定式中解放出來。有學者,甚至輿論界也想當然地認為,在所有制結構上,公有經濟的成分多一些,社會就會公平一些;而私有經濟的成分多一些,社會分配就會不公平。這種看法是錯誤的。從東亞與拉美的比較和國內各地區的比較看,在國外,越是國有經濟比重高和人民群眾創業不足的國家和地區,其基尼系數越高,收入分配越不公平,反之,基尼系數越低,收入分配越公平;在國內,越是國有經濟比重高和人民群眾創業不足的省區,如貴州、甘肅等省,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越大,基尼系數越高;越是創業活躍和個體私營經濟比重大的省區,如浙江、江蘇等地,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越小,基尼系數越低。
其次,要從“計劃要多一些,市場要少一些”的思維定式上解放出來。一些學者認為,是過分的市場經濟導致了社會分配的不公,因此,解決公平需要加大國家計劃籌集資源的力量,要用計劃的手段對財富進行再分配,進而實現分配的公平。這也是一種錯誤的看法。從國際比較看,曾經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的前蘇聯等國家,財富向權力階層分配和集中,不但沒有較多地創造財富,也沒有公平地分配財富。而從國內各地區的比較看,凡是市場經濟發展較為成熟的省區,如浙江江蘇等地,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小,基尼系數低;而凡是政府管理方式受計劃經濟體制影響較深、市場化程度不高的省區,如東北、西部等一些省區,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就大,基尼系數就高。
再次,要從“政府負主要支付責任,社會居民主要接受國家福利”的思維定式中解放出來。一些專家認為,效率由市場來促進,實現公平主要依靠政府來調節和再分配。這種看法容易使政府不顧生產力發展水平、脫離財力實際去分配財富,而居民越來越依賴于政府來滿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忽視了社會自我動力促進公平的積極性。
第四,要從“公平重一些,效率輕一些”的思維定式中解放出來。一些學者認為,在發展到一定階段時,解決收入分配公平問題,要放棄效率優先的指導思想,要偏重于公平。我認為,我們不能犧牲效率去追求公平,一個不講求效率的社會,必將沒有公平分配財富的基礎。
公平分配、縮小差距和富裕百姓的全新思路
戰略和對策上怎樣解決分配不公、縮小各種差距、富裕老百姓,這樣的思路研究和建議,對于我們建設一個和諧和富裕的社會,要比責難這些問題有著更加積極的作用。
從控制居民分配占比下降,提高居民收入占GDP之比看,正確的思路應當是:增強勞動要素對GDP的分配力,穩定和調整資本要素分配GDP的結構,控制住政府權力分配GDP比例的擴張。實際上,對GDP的分配中,各級政府是用稅收、收費罰款、土地出讓、探礦權和采礦權出讓等權力進行分配,企業是用資本要素的紅利和折舊等進行分配,而居民基本上是用讓渡勞動而獲取的所得進行分配。因此,關鍵是要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特別是發展服務業,轉移剩余勞動力,減少剩余和失業勞動力,并且努力改善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的局面,推進工資集體談判制度,從而提高GDP中的勞動分配比例,進而提高居民收入。從資本要素分配來看,要調整其結構,即對創業投資,特別是投資增加就業的,應當降低稅負,清理收費,禁止亂罰款;而對房產投資、采礦、污染等等,應當開征房產稅、資源稅和污染稅等等。各級政府和行政事業性單位,用權力對GDP的分配,要通過人大法定的政府全部收入占GDP比例、全部稅收和收費由人大討論批準、清理和廢除政府各部門和各行政性事業單位收費和罰款等方式,逐步降低其在GDP中的分配比例。
從思路上講,“十二五”期間解決收入分配不公和GDP中居民分配比例低,要從社會轉型、經濟結構變動、地區人口流動等這樣一些經濟規律和趨勢的角度和大的格局去思考問題;要鼓勵創業、增加就業、調整結構,學習東亞地區用發展小企業增加中等人口、增加就業減少貧困人口的辦法,防止從農業社會向工業和城市社會轉型過程中基尼系數的攀升,從調動社會自我平衡收入分配的機制和力量方面去思考問題;既要發揮人民群眾創業和創造的積極性,又要充分發揮政府在調節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全面和綜合地思考問題。進而形成“十二五”以及以后一個較長期間,提高居民收入、縮小各種差距、富裕人民群眾的全新思路和戰略。
公平分配和富裕百姓的一些重大戰略
從以上的分析看,要綜合和全面地解決分配不公、居民分配在GDP中的比例下降、地區發展不平衡等問題,需要從方向上進行調整,并進行相應的謀劃和設計。
一是制定和實施加速城市化和人口區域間流動的戰略。改變目前人均GDP3200美元時比同樣發展水平國家城市化滯后15%的局面,推進農業剩余勞動力和人口向城市和城鎮轉移,推進中西部地區的剩余勞動力向沿海發達地區城鎮轉移,進而使剩余勞動力向工業,特別是向服務業轉移。并建議在“十二五”期間開征耕地撂荒稅,這樣在勞動力轉移外出的情況下,加上耕地稅成本,使農民能將耕地轉移給種糧大戶耕種,實現農業的規模經營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使農民的收入增加;而農民向城市轉移,能獲得比農業收益高的務工收入,還會壓低城市工資的上漲幅度。
二是制定和實施十年促進小企業發展的戰略規劃。中國目前將五個個體戶折算成一個小企業,加上法人企業,全部人口與全部企業相比,每千人擁有企業僅11個左右,遠低于發達國家的每千人擁有企業45個左右的水平,也低于發展中國家的每千人擁有企業25個左右的水平。小企業發展極為不足,是中國目前中等收入水平人口少,而貧困人口多,進而基尼系數高的最重要的原因。因此,在“十二五”期間,制定一個未來十年振興和促進小企業發展的戰略,是擴大就業、提高收入、穩定社會的當務之急。
三是制定和實施加速發展服務業的戰略。與同樣發展水平的國家相比,中國服務業增加值比率,比國際水平低20個百分點;服務業就業的比率占全部就業的33%左右,比一般國家水平低27個百分點。如果從“十二五”期間開始,加速服務業的發展,吸收大量勞動力,就會大量地減少因失業而貧困的人口,產業結構向充分利用勞動力改善,會大大增加居民的收入,降低居民間收入的差別。因此,“十二五”期間,需要制定一個切實能振興服務業發展的戰略規劃,以及相應的體制改革方案。
四是制定一個長期的提高國家福利的戰略規劃,并加以實施。根據中國人口眾多和處在發展過程之中,但是已經具備一定經濟實力的國情,逐步地提高對城鄉貧困人口的低保標準和范圍,建立健全城鄉醫療、養老、失業、傷殘等社會保障網,并擴大覆蓋面和逐步提高標準,加大對教育和衛生事業的投入,從而建立一個有競爭力和公平正義的社會主義福利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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