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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最低工資標準爭取每年一調
建立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促進困難群體落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參考勞動力市場價格、城鎮居民消費水平等因素,在全市經濟發展的基礎上,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爭取每年調整一次,促進中低收入職工增加收入。約束用人單位把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工資標準踩線發放工資的行為。
■社保、防暑降溫費等年年提高
完善職工福利待遇制度。每年根據本市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情況,提高工資、社會保險和防暑降溫費、中夜班津貼、喪葬費等福利待遇標準。用人單位要根據當年頒布的標準及時支付職工各項福利待遇。強化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杜絕發生工資拖欠。
■社保補貼困難人員靈活就業
建立全民基本社會保障制度,提高中低收入群體生活保障水平。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員工,包括農民工,都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按照工資總額的20%、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養老保險費。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按本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0%繳費參保。
延伸社會保險補貼支付范圍。零就業家庭、單親家庭、贍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家庭就業困難人員和城鎮低保家庭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的,3年內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75%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補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