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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福州3月19日電(記者胡善安)記者16日從福建省政府辦公廳獲悉,近日出臺的《福建省小額貸款公司暫行管理辦法》指出,今后初次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時的注冊資本下限由有限責任公司5000萬元和股份有限公司1億元調整為一律1億元;上限由3億元提高至5億元。
該《辦法》還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出資人準入條件;鼓勵實體經濟類企業、境內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小額貸款公司;鼓勵經營層和業務骨干參股小額貸款公司。同時將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的銀行數由2家增加到若干家;運作規范的,融入資金占資本凈額的比例可由50%提高到10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