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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民政廳、財政廳、衛生廳、人社廳公布《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對醫療救助對象、救助標準等作出新規定。在規定的六大類救助對象中,首次將城鄉低收入家庭老人納入救助范疇。
該省規定,醫療救助對象為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戶、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不含1級~6級殘疾軍人)、城鄉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其中,對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戶、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不設病種限制,而對城鄉低收入家庭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實施醫療救助,須是大病或重癥慢性病,包括嚴重多器官衰竭、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肺癌、晚期血吸蟲病等。
在救助標準方面,新《辦法》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重特大疾病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或補充醫療保險、大學生醫保省級調劑金補償后仍難以負擔的,在政策范圍內住院產生的醫療費用或門診醫療費用,醫療救助比例不低于55%。
新《辦法》規定,資助醫療救助對象參加當地合作醫療和醫療保險;對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戶、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取消醫療救助起付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