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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4年預算草案

2014年02月28日15:17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關鍵詞: 收益基金 計劃生育獎勵 生均經費 油價補貼 農村生活污水 科學發展觀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 富農政策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

一、2013年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面對極為錯綜復雜的外部經濟形勢和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任務,在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全市各行各業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緊緊圍繞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堅持統籌推進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穩中有進、穩中向好,完成了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確定的目標任務。與此同時,全市各級財政部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個著力”要求,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取向,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加快推進財政職能轉變,著力增強財政運行的協調性和可持續性,財政收入實現平穩健康增長,財政支出進一步強化“三個聚焦”,全市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

(一)公共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財政收入4109.5億元,比2012年(下同)增長9.8%,完成預算的102.1%,加上中央財政與本市結算凈收入412.7億元,中央財政專款上年結轉收入、調入資金、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動用歷年結余等65.9億元,以及本市地方政府債券收入112億元;減去調出資金26.7億元,全市可以安排使用的地方公共財政收入總計4673.4億元。全市地方公共財政支出4528.6億元,增長8.2%,完成調整預算的102.5%,加上地方政府債券還本50億元、中央財政專款結轉下年支出40.2億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47.4億元,全市地方公共財政支出總計4666.2億元。全市地方公共財政收支執行結余7.2億元。

市本級公共財政收入1977億元,增長7.9%,完成預算的100.4%,加上中央財政與本市結算凈收入412.7億元,中央財政專款上年結轉收入、調入資金等49.7億元,以及本市地方政府債券收入112億元;減去市對區縣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736.7億元,調出資金15.3億元,市本級可以安排使用的公共財政收入總計1799.4億元。市本級公共財政支出1590.5億元,增長4.3%,完成調整預算的101.6%,加上地方政府債券還本50億元、轉貸區縣地方政府債券支出90億元、中央財政專款結轉下年支出40.2億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8.7億元,市本級公共財政支出總計1799.4億元。市本級公共財政收支執行基本平衡。

需要說明的是,2013年,我國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核定本市自行組織發行2013年地方政府債券的總量為112億元 (其中:5年期債券56億元,7年期債券56億元)。根據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批準的《上海市2013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市財政局相應調整了2013年市本級預算。調整后,市本級公共財政支出總計由年初的1594億元調整為1706億元。為支持本市區縣公益性項目建設,綜合考慮區縣政府資金需求和財力狀況,2013年上海市政府債券資金112億元中,除市本級安排使用22億元(按照國家明確的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使用方向,全部安排用于市政建設等重大公益性項目支出)外,將其余90億元全部轉貸有關區政府使用。

1.市本級公共財政收入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本市地方公共財政收入預算執行呈現三個特點:一是財政收入與經濟增速總體保持同步。本市地方財政收入增長9.8%,各季度的收入增幅保持在8.5%—12.5%之間,總體呈現平穩增長、穩中有升的態勢。二是服務業發展對財政收入增長發揮重要支撐作用。全市來自第三產業的財政收入增長11.9%,占財政收入總量的比重達到78.3%,比上年同期提升1.6個百分點。三是區縣級收入增長快于市本級。2013年,區縣級財政收入增長11.5%,快于市本級收入增幅3.6個百分點,貢獻全市地方財政收入增量逾六成。市本級收入增速低于區縣級,主要是受2012年市本級按國家規定將預算外非稅收入歷年結余納入預算管理,抬高了收入基數,以及2013年市本級保險(放心保)業營業稅政策性退稅,一次性減收較多的雙重因素影響。

市本級主要收入項目的執行情況如下:

(1)增值稅359.6億元,完成預算的113.8%。超過預算主要是在國家和本市擴大內需政策的帶動下,商業增值稅保持較快增長,以及“營改增”試點穩步推進,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改征增值稅增長高于年初預期。

(2)營業稅466.1億元,完成預算的97.1%。未完成預算主要是預算執行中本市按照國家有關對人壽保險業務免征營業稅的稅收政策規定,對2011年以來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人壽保險業務已繳納的營業稅予以集中退稅,營業稅增長低于年初預期。

(3)企業所得稅500.8億元,完成預算的96.9%。未完成預算主要是受外部經濟環境、產業結構調整等影響,工業經濟低位運行,企業所得稅增長低于年初預期。

(4)個人所得稅180.9億元,完成預算的100.5%。

(5)城市維護建設稅96.2億元,完成預算的100.2%。

(6)房產稅26.9億元,完成預算的99.6%。

(7)城鎮土地使用稅16.4億元,完成預算的91.1%。未完成預算主要是企業生產經營用地增長低于年初預期,城鎮土地使用稅相應減少。

(8)耕地占用稅6.2億元,完成預算的91.2%。未完成預算主要是本市耕地轉為建設用地數量減少,耕地占用稅增長低于年初預期。

(9)契稅43億元,完成預算的130.3%。超過預算主要是本市房產交易和土地出讓量價齊升,契稅收入增長高于年初預期。

(10)其他各稅58.5億元,完成預算的110.8%。超過預算主要是受本市車輛保有量持續增加,以及股市交易量有所回升等因素帶動,車船稅和證券交易印花稅增長高于年初預期。

(11)教育費附加收入112.9億元,完成預算的100.8%。

(12)其他收入109.1億元,完成預算的83.5%。未完成預算主要是本市耕地轉為建設用地數量減少,按耕地占用面積收取的耕地開墾費收入相應減少;本市繼續加大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力度,取消和停征部分收費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相應減少。

需要說明的是,2013年市本級公共財政收入比預算超收8億元,其中:教育費附加、排污費等專項收入分別超收0.9億元、0.1億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務院關于超收收入原則上用于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要求,市本級預算超收收入使用情況為:一是按照專款專用的規定,增加安排市本級教育費附加支出0.9億元、排污費支出0.1億元;二是安排市本級預算穩定調節基金7億元。

根據《上海市市級預算審查監督規定》,市財政局已及時將上述市本級公共財政超收收入使用方案的有關情況向市人大財經委、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通報,市政府已按規定將上述市本級公共財政超收收入使用方案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2.市本級公共財政支出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市本級公共財政支出預算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保有壓”的要求,在繼續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基礎上,著力優化財政支出結構,進一步強化“三個聚焦”(即:重點聚焦經濟穩增長和創新轉型,重點聚焦民生保障和社會管理創新,重點聚焦城鄉一體化發展),全年各項重點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市本級主要支出項目的執行情況如下:

(1)教育支出208.1億元。主要用于提高本市地方公辦高校、中等職業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定額標準,推動本市高等院校學科專業建設,優先支持國家重大發展戰略、重點發展產業急需學科專業建設,支出79.6億元;落實國家和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明確的重點改革發展項目,實施市民終身學習促進項目,引進國際優質教育資源,支出28.2億元;推進上海科技(600608,股吧)大學新校區一期、上海國際舞蹈中心、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及上海醫療器械高等專科學校浦東新校區遷建等市級教育重大工程建設,支出21.7億元;重點實施城鄉教育一體化項目,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新建30所幼兒園,為300所郊區初中學校配備實驗室設施設備,支持民辦基礎教育發展,支出16.1億元;支持實訓實習基地建設,重點實施職業教育示范校建設項目,加大職業教育技能型人才培養支持力度,支出11.9億元;落實“985工程”地方配套資金,深化部市合作,共同建設高水平特色大學,支出11.2億元。市本級支出中按法定增長口徑安排的教育支出增幅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達到法定增長要求。

(2)科學技術支出131.5億元。主要用于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強化前沿基礎研究和人才培養,推進研發基地和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加快企業技術創新主體的培育,支出49億元;落實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企業自主創新、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信息化發展、知識產權專利資助等專項資金,支出37.2億元;加快推進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促進“紫竹”、“楊浦”等國家級科技創新園區發展,支出23.5億元。市本級支出中按法定增長口徑安排的科學支出增幅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達到法定增長要求。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3.1億元。主要用于落實財政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支持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收支預算管理,支出51.6億元;落實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補貼,對符合獨生子女政策的退休人員發放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等,支出42.1億元;提高救助對象給養費標準,落實孤殘兒童給養、流浪乞討等特殊困難群體救助、養老服務、擁軍優屬等社會福利專項經費,補充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支出23.2億元;落實促進就業專項資金,健全促進就業政策措施,保障公益性、開放性實訓基地運行,鼓勵創業帶動就業,支出2.1億元。

(4)醫療衛生支出64.6億元。主要用于保障郊區新建三級醫院正常運行,落實市級醫院開展基本醫療服務、學科人才建設、醫療設備購置等補助資金,推進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加強產科和兒科服務能力建設,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支出27.4億元;落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大學生醫療保障補助、城鄉醫療救助等資金,支出11.9億元;落實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經費,支持開展60歲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種、社區居民大腸癌篩查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推進腦卒中預防與救治服務、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監督以及院前急救等體系建設,支出11.7億元;支持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化妝品以及藥品抽檢力度,保障本市食品藥品安全,支出5億元。

(5)住房保障支出25.5億元。主要用于部分重點大型居住社區外圍市政道路建設補助,支出10億元;對大型居住社區建設和公共服務支出給予專項補助,支出7.5億元。

(6)農林水事務支出85.1億元。主要用于落實骨干河道整治、農田水利建設、改善河道水質,支出22.2億元;支持高水平糧田、設施菜田、標準化畜牧養殖場、標準化水產養殖場建設,推動農業科技創新、支持農民合作組織發展,實施農用地促淤圈圍,支出16.8億元;落實對農民的水稻種植、農業保險保費和農機具購置等補貼,落實對防控H7N9禽流感中受到影響的家禽養殖場(戶)補貼,實施強臺風“菲特”災后農業生產救助,支出6.8億元;落實農村村莊改造、農村污水處理等資金,支出4.6億元。市本級支出中按法定增長口徑安排的農業支出增幅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達到法定增長要求。

(7)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37.3億元。主要用于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落實中華藝術宮、上海當代藝術博物館、上海圖書館等公益性文化場館免費開放運行經費,支持舉辦首屆“市民文化節”等各類群眾文化活動,支出8.4億元;保障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參賽經費,落實公共體育場館運行和后備人才建設經費等,支出8.5億元;引導扶持數字出版、綠色印刷等重點文化產業項目,推進有線電視數字化整體轉換,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等,支出7.2億元;支持博物館、紀念館運行管理以及文物保護修繕等,支出5.4億元;支持文化體制改革,增強國有文藝院團發展活力,支出2.9億元。市本級支出中公益性文化支出增幅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達到國家提出的公益性文化支出增長要求。

(8)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54億元。主要用于落實上海化工區、臨港地區專項發展資金,支出16.1億元;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和專業化發展,支持企業重點技術改造和自主品牌建設,支出10.6億元;落實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和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支出3.9億元;落實公共場所無線上網、法人統一認證等專項資金,支出0.6億元。

(9)商業服務業等事務支出25.3億元。主要用于落實出口信用保險補貼、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外貿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專項資金,支出9.4億元;落實服務業發展引導和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建設專項資金,支出3.9億元;支持電子商務應用和信息管理分析系統建設等,支出3.9億元;落實虹橋商務區專項資金、閘北區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專項資金,支出3.5億元;支持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早餐服務體系建設,支出0.5億元。

(10)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8.6億元。主要用于落實金融發展專項資金,推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金融機構集聚,培育具有行業影響力的金融人才,鼓勵和支持金融管理、技術、服務和產品創新,優化金融發展環境,提高金融服務水平。

(11)節能環保支出34億元。主要用于鼓勵淘汰高污染車輛,實施畜禽養殖場污染處理和綜合利用補貼,鼓勵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推進本市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系統建設,淘汰劣勢企業、劣勢產品和落后工藝,實施磚瓦、石材等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和寶山區南大三期等重點區域結構調整,調整危險化學品企業,支持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節能技術改造以及秸稈綜合利用,支出16億元;支持高效照明產品推廣,可再生能源節約利用,實施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及污水管網工程等,支出15.3億元;支持實施燃煤電廠脫硝設施建設、高橋石化和金山石化等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PM2.5專項檢測防控、環境安全預警和應急等項目,支出1.3億元。

(12)糧油物資儲備事務支出13.5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市級主副食品價格穩定基金,落實財政貼息和輪換差價補貼,保障糧油等重要物資儲備;落實“夏淡”期間種子補貼,對區縣綠葉菜上市量實施考核獎勵,保障蔬菜生產供應;落實對低保人員為主的困難對象發放糧油幫困補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13)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支出452.8億元。主要用于周家嘴路越江隧道、北翟路快速路(外環線—中環線)、嘉閔高架路北北延伸(G2公路—S6公路)及地面道路、大治河西樞紐新建二線船閘工程等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東風西沙水庫和取輸水泵站工程、長興島青草沙水庫周邊水系調整工程等城市運行保障設施建設;上海婦幼保健中心、龍華醫院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等社會民生事業設施建設;外環生態專項建設、濱江森林公園二期工程等生態環境建設和整治;落實“十二五”市重大市政道路項目補貼、安排市級政府性債務償債準備金等。

(14)城鄉社區事務支出16.1億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公交、道路照明等公共設施維護,城市網格化信息系統和快速路監控信息系統運行維護,城市景觀燈光管理,以及城市生活垃圾處置和廢棄物管理;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編審,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和管理監督,建設工程檢測和安全質量監督管理、市容環境監測等支出。

(15)交通運輸支出71.6億元。主要用于落實公路建設和養護,公交等行業油價補貼支出。

(16)援助其他地區支出27.1億元。主要用于貫徹中央精神,落實對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云南、三峽庫區以及其他合作交流專項資金。

(17)公共安全支出71億元。主要用于公安、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門的正常運轉和辦案經費,落實警用裝備配備、罪犯調遣專項、監所房屋及設施維修改造、電子警察建設維護、警務航空隊直升飛機運行維護、因私護照和機動車證照工本費等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2.5億元。主要用于行政機關正常運轉、“12345”市民服務熱線建設運行、“建立80個示范性家政服務站”和“百萬家庭低碳行,垃圾分類要先行”市政府實事項目、第三次經濟普查等經費支出。市本級支出中人口和計劃生育支出增幅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達到國家提出的人口和計劃生育支出增長要求。

(19)其他支出12.5億元,完成預算的102.5%。主要用于對外省市結算等。

3.市對區縣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預算的執行情況

2013年,市對區縣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736.7億元,完成預算的102.6%。其中:市對區縣稅收返還365.7億元,完成預算的105.3%;市對區縣轉移支付371億元,完成預算的100%(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347.3億元,占比93.6%;專項轉移支付23.7億元,占比6.4%)。市對區縣稅收返還超過預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區縣增值稅、消費稅增長高于年初預期,按照本市市與區縣財政管理體制規定返還區縣財政的增值稅、消費稅等結算補助收入比年初預算增加;二是本市外貿出口額低于年初預期,區縣出口退稅上解金額比年初預算減少。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340.4億元,完成預算的172.7%,加上中央財政對本市政府性基金補助收入15.7億元,動用上年結轉收入、調入資金等73.6億元,全市可以安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總計2429.7億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242.7億元,完成預算的164.5%。全市政府性基金結轉下年支出187億元。

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 985.3億元,完成預算的196.8%,加上中央財政對本市政府性基金補助收入15.7億元,動用上年結轉收入、調入資金等51.3億元;減去市對區縣政府性基金轉移支付補助支出110.4億元,市本級可以安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總計941.9億元。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896.1億元,完成預算的197.1%。市本級政府性基金結轉下年支出45.8億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按國家規定專款專用,結余資金結轉以后年度使用。

市本級政府性基金主要收支項目的執行情況如下:

1.文化事業建設費收入15.3億元,完成預算的113.3%。超過預算主要是本市娛樂和廣告行業經營收入高于年初預期,按娛樂和廣告業經營收入征收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收入相應增加。

文化事業建設費支出13.4億元。主要用于大型公共文化設施維修,支出4.9億元;扶持文化創作和文藝院團劇目演出,支出3.8億元;公益性場館扶持等支出2.9億元。

2.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入9.3億元,完成預算的48.9%,加上動用上年結轉收入16.3億元,減去市對區縣轉移支付等補助支出22.5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入3.1億元。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入未完成預算主要是當年征用農用地、未利用地數量低于年初預期,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入相應減少。

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支出3.1億元。主要用于長興島郊野公園市級土地整治項目。

3.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收入25.5億元,完成預算的100%,減去市對區縣轉移支付等補助支出9.6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收入15.9億元。

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支出15.9億元。主要用于城區排水系統改造、排水設施日常維護,防臺防汛應急設備維護、大型居住社區外圍污水處理配套設施建設等排水設施建設養護;市政道路試運行期養護,城市高架路、黃浦江越江隧道和橋梁等城市道路維護管理;辰山植物園等市級公園日常養護,黃浦江、蘇州河市管水域保潔,內河航道整治疏浚,老港垃圾填埋場生態修復,道路交通管理,地面沉降監測,以及消防站點運營補貼、路燈運行維護等支出。

4.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793.2億元,完成預算的247.9%,加上動用上年結轉收入8.8億元,減去市對區縣轉移支付等補助支出12.1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789.9億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超過預算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成交活躍,土地出讓溢價率較高;二是虹橋商務區主功能區、世博園區等重點區域部分優質地塊集中出讓,市本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高于年初預期。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支出781.1億元。主要用于虹橋商務區主功能區、國際旅游度假區等重點區域、舊區改造以及大型居住社區的土地儲備支出560.8億元;虹橋商務區主功能區、臨港地區城市建設支出180.8億元;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大型居住社區外圍市政配套設施建設補助支出31.5億元。

5.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1億元,完成預算的242%。超過預算主要是市本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高于年初預期,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1.5%的標準提取的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相應增加。

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1億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心城區舊區改造的土地儲備等支出。

6.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收入0.8億元,完成預算的100%。

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支出0.2億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和復墾、宜農未利用地開發支出。

7.彩票公益金收入7.6億元,完成預算的118.8%,加上動用上年結轉收入、中央財政補助收入5億元,減去市對區縣轉移支付等補助支出0.2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彩票公益金收入12.4億元。彩票公益金收入超過預算主要是體育彩票發行收入高于年初預期,按比例提取的彩票公益金收入相應增加。

彩票公益金支出6億元。主要用于落實新增養老床位5155張、為28萬人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為低保困難老人家庭提供居家適老改造服務、為高齡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務、新建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新設社區老年人助餐服務點等市政府實事項目,實施養老機構消防安全設施改造、薄弱養老機構達標改造、標準化老年活動室建設,落實社區市民綜合幫扶和醫療幫困、重殘人員醫保補貼、補助市級醫療救助資金、社區公益服務以及市屬福利企業殘疾人及困難職工幫困等,支出4億元;落實新建百姓健身步道、完善社區活動中心的健身設施等市政府實事項目經費,公共體育場館公益性開放和修繕改造等,支出2億元。

8.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入16.6億元,完成預算的109.9%,加上動用上年結轉收入4.4億元,減去市對區縣轉移支付等補助支出4.3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入16.7億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入超過預算主要是新開工住宅建設面積超過年初預期,按規定征收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入相應增加。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支出16.7億元。主要用于落實新建住宅小區周邊配套的市政道路、橋梁、雨污水泵站、居委會、社區服務中心、垃圾站等市政公用項目和公共設施建設項目經費,以及補助以保障性住房為主的大型居住社區內市政配套設施建設等支出。

9.車輛通行費收入8.7億元,完成預算的108.8%。超過預算主要是2013年高速公路車流量高于年初預期,按規定征收的車輛通行費相應增加。

車輛通行費支出7.6億元。主要用于本市嘉金、申嘉湖、滬常、崇啟通道(上海段)等政府還貸高速公路養護運營經費以及還本付息支出。

10.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入11.5億元,完成預算的169.1%。超過預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方式,加大征收力度,追繳以前年度欠繳資金;二是本市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率高于年初預期,按征收標準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入相應增加。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支出3.4億元。主要用于重殘無業殘疾人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補貼,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補貼提供個性化適配輔助器具,殘疾職工幫困補助和聾人、盲人信息無障礙補貼等殘疾人社會保障相關經費,支出2.7億元;對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實施獎勵,開展殘疾人就業前職業培訓等殘疾人就業補貼經費,支出0.7億元。

11.地方教育附加收入78億元,完成預算的102.6%,減去市對區縣轉移支付等補助支出58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0億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超過預算主要是本市增值稅、消費稅等流轉稅收入完成情況好于年初預期,按流轉稅收入附加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相應增加。

地方教育附加支出10億元。主要用于鼓勵企業組織開展職工職業培訓,支持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等培訓機構建設。

12.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收入0.6億元,完成預算的100%,加上從公共財政預算中調入15.3億元,減去市對區縣轉移支付等補助支出2.8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收入13.1億元。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支出10.8億元。主要用于堤防泵閘運行維護、海塘維護管理、部分郊區水廠自來水深度處理工程、排水管道養護、郊區集約化供水管網改建以及全市性防汛除澇工程等支出。

13.港口建設費收入2.7億元,完成預算的108%,加上中央財政補助收入1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港口建設費收入3.7億元。港口建設費收入超過預算主要是本市港口貨物吞吐量超過年初預期,按規定征收的港口建設費收入相應增加。

港口建設費支出2.9億元。主要用于洋山深水港區航道維護、黃浦江深水航道維護疏浚、吳淞導堤加固修復等航道維護工程支出。

(三)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38.7億元,完成預算的100.1%,加上2012年結轉收入0.1億元,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總計38.8億元。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支出38.7億元,完成預算的99.8%。其中:用于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航運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重點產業發展、民生保障項目的資本性支出30.2億元;用于支持企業創新發展、解決國有企業改革的歷史遺留問題、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項目建設專項補貼等費用性支出8.1億元;用于國資監管等其他支出0.4億元。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當年結余0.1億元,結轉下年度使用。

(四)落實市人大預算決議的有關情況

2013年,本市各級財政部門按照年初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的有關決議、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預算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團結拼搏,克難奮進,扎實推進各項財政工作。

1.緊緊抓住建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重大歷史機遇,著力優化與經濟轉型升級相適應的財稅環境。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著力推進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在財政部等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幫助和合力推進下,堅持市場化取向,堅持先行先試,結合深化浦東綜合配套改革試點,著力加強超前研究和預案儲備,積極推進做好國務院總體方案明確的有關促進投資、擴大貿易的各項稅收政策的細化落地工作,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簡稱“上海自貿試驗區”)的加快建設提供了及時有效的稅收制度保障。二是深化推進“營改增”試點。從2013年8月1日起順利將“廣播影視服務”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并完成了2012年度本市“1+6”行業5000多戶試點企業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的兌現落實工作,有效地調動了試點企業積極性。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共有約19.5萬戶企業納入 “營改增”試點范圍,比2012年年初的11.8萬戶新增7.7萬戶,本市區域內的試點企業和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實行“營改增”試點新增減稅約240億元,2012—2013年兩年合計減稅超過400億元,改革紅利進一步釋放和擴大,為現代服務業的加快發展注入新的動力,并為在全國范圍內擴大試點進一步積累了經驗。三是優化完善現代服務業財政配套政策。將文化藝術服務、體育服務、資產及其他評估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快遞服務等納入政府采購的服務類目錄范圍,將本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使用范圍拓展到科技服務、設計產業、電子商務、數字出版等新興服務業,并進一步從財政政策上鼓勵、引導和支持跨國公司亞洲、亞太地區總部等高能級機構在滬集聚發展,促進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

2.堅持以提高經濟質量和效益為中心,著力加大對“穩增長、轉方式、調結構”的聚焦支持力度。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制定和實施《上海市科研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新增安排科研工作績效支出;落實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分期繳納等支持政策,促進建立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企事業單位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激勵分配機制;修訂完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地方配套資金管理辦法》、《上海市國家級重要科研設施和基地建設的配套支持試行辦法》和《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評估與獎勵辦法》等制度性文件,進一步增強科技創新合力。二是支持產業結構轉型升級。修訂完善《上海市企業自主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加大對企業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重大技術裝備研制等技術創新活動的財政支持力度,進一步激發企業創新活力;修訂完善《上海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重點支持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發展;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雙特”決策,聚焦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人才引進、人才培養、科研資助和公共設施建設,著力加大對臨港地區開發、建設和發展的財政支持力度。三是支持優化科技企業和小微企業融資環境。優化完善科技企業和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辦法,適當降低風險補償準入門檻、提高風險補償比例,鼓勵銀行進一步擴大試點品種,加大對科技企業和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四是支持節能減排、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認真落實國務院出臺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大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力度,支持加快燃煤(重油)鍋爐和窯爐清潔能源替代,促進優化能源結構,改善空氣環境質量。五是支持外貿出口穩定增長。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進出口穩增長、調結構的若干意見》,著力擴大中小外貿企業融資擔保政策覆蓋面,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進海外營銷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企業開拓新興市場、發展新型貿易。

3.圍繞推進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著力完善財政轉移支付機制。支持和促進實施本市城鄉一體化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5年),把財政轉移支付與穩增長、轉方式、促轉型、重均衡、惠民生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大制度創新力度,著力體現基本公共服務均衡保障、郊區差別化管理、確保完成重點任務的各項要求。一是實施以“增量分配”為核心的分配機制。在確保各區縣既得存量的前提下,將市對區縣公共預算轉移支付資金中的近八成用于郊區,郊區財力不斷增強,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二是優化教育均衡性轉移支付辦法。在保持2012年水平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區縣生均經費水平、學生人數規模等因素,將教育轉移支付增量資金全部用于發展郊區基礎教育,并重點向生均經費水平相對較低的郊區傾斜。三是健全公共安全均衡性轉移支付辦法。在現行辦法已經考慮常住人口、公共安全支出占比等因素的基礎上,增加考慮大型居住社區新增警力因素,有效緩解大型居住社區所在區縣的財政支出壓力,促進加強本市大型居住社區所在區縣行政管理,推進實現公共服務資源的優化配置。四是實施經濟薄弱村補助專項轉移支付。貫徹落實《關于上海市加強農村綜合幫扶工作的若干意見》,加大對經濟薄弱村的財政專項補助力度,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五是加強轉移支付資金的管理。及時下達需要區縣重點落實的工作任務,科學分配和合理安排轉移支付資金,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4.堅持民生優先導向,著力支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主要有六個方面:一是支持就業與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一步健全小額貸款擔保機制,完善環衛、物業管理、農業合作社、社區養老等特殊行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補貼等財政扶持政策,支持實施扶持失業青年就業啟航計劃,鼓勵支持普陀、閘北、虹口區試點實施大學生社區服務計劃;支持提高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鄉低保比例由2012年的1.33:1縮小至2013年的1.28:1;建立健全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生活救助財政投入保障機制。二是支持保障性住房體系建設。著力完善財政扶持政策,支持區縣舊住房綜合改造和維修,加快推進中心城區舊區改造和大型居住社區市政公建配套設施建設,住房保障體系受益面繼續擴大。三是支持教育事業優先發展。在深化完善“三個統籌”的基礎上,指導區縣合理安排和使用財政教育經費,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著力推動本市高等院校學科專業建設和資源整合,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加大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的聚焦保障力度,重點支持本市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四是支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制定和實施《關于上海市市級公立醫院實施綜合預算管理制度的試行意見》、《上海市市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委派管理試行辦法》、《關于完善區縣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投入機制的實施意見》,加快構建與本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配套的財政預算管理制度體系和政府衛生投入機制,積極支持4家郊區新建三級醫院試點開展綜合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五是支持文化事業發展。支持舉辦首屆市民文化節等重大文化活動,建成兒童藝術劇場,支持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公共文化建設水平進一步提升。六是支持公共安全體系建設。及時足額安排落實應急和家禽養殖戶、經營者補貼資金,著力加強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的經費保障;支持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機制改革,著力維護食品公共安全。

5.圍繞加快構建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績效評價和信息公開“五位一體”預算管理機制,著力加快推進預算制度改革。

主要有六個方面:一是扎實做好將國資和社保“兩本預算”報送市人大審議的各項準備工作。系統梳理相關制度辦法,制定和實施 《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試行辦法》等制度辦法,明確財政部門與國資、人社等相關部門的預算管理職責分工,統一規范上報內容和時間節點,加強各項改革措施的有機銜接和市與區縣的統籌推進。二是著力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力度。建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項目年度目錄制度,重點在城市維護服務、教育服務、社會服務、專業服務等領域加大試點力度,著力創新政府的管理與服務方式。三是著力健全現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修訂完善《上海市市級財政資金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辦法》,進一步深化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制度改革;完善財政動態監控體系,加強對財政資金的實時監管;制定和實施《上海市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辦法》,實現非稅管理的全覆蓋;深化推進財政國庫現金管理改革試點和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改革試點。四是著力深化政府會計制度改革。在繼續試編市級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的同時,選擇寶山、嘉定兩區先行開展試編2012年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改革試點;全面實施《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試點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著力深化推進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改革,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五是著力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進一步完善政府性債務預警指標體系,實施市對區縣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提示制度,健全政府性債務還本付息機制,有效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六是著力提高財政運行透明度。及時編制和公布 《上海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 (2013年版)》;選擇部分市場價格變動較為頻繁的電子類產品,公開第三方評估價格作為“市場平均參考價”;對33項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實施監督檢查,并重點選擇10家市級全額預算單位開展財政綜合監督改革試點;出臺《關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對18項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實施績效評價,開展8項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的績效預算編制試點工作;在進一步加大市級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預決算信息公開力度的同時,首次公開2012年度市級行政單位行政經費決算;公開67項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并對其中部分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和中央補助地方財政專項資金,實施了市、區縣、鄉鎮三級財政的聯動公開。

2013年,在中央和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在市人大的監督指導、市政協的關心幫助下,在各區縣、各部門和社會各方面的協同支持下,本市財政改革發展穩步推進,財政運行呈現穩中向好的發展態勢,財政預算完成情況總體較好。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本市財政運行和預算執行中還存在一些亟待進一步研究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受外部環境復雜、經濟轉型升級壓力加大以及政策性因素的影響,財政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的難度依然較大;二是財政支出結構有待進一步調整優化,財政民生保障力度需進一步加大,區縣之間特別是城鄉間的基本公共服務差異有待進一步縮小;三是財政專項資金的整合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支持和促進結構調整優化、經濟轉型升級的財政政策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財政在促進穩增長、轉方式、調結構、促改革中的功能作用有待進一步拓展;四是政府全口徑預決算管理有待進一步規范和統一,“四本預算”的統籌聯動安排機制需進一步建立健全;五是中期預算管理機制試點尚處于起步階段,預算支出標準體系和重大財政支出項目預算事前評審機制改革等有待進一步深化。對此,市政府高度重視。我們將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深化推進財政改革,不斷加大制度創新力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二、2014年預算草案

(一)財政預算安排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2014年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按照《國務院關于編制2014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的通知》的精神和市委的總體要求,2014年本市地方財政收支預算安排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十屆市委五次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以改革統領全局;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圍繞“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改革目標,積極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財稅改革,發揮財稅改革在整體改革中的基礎性和支撐性作用;加大財政支出結構調整和統籌安排力度,盤活財政存量、優化財政增量,從嚴控制財政一般性支出;加大財政信息公開力度,切實加強和改進預算績效管理,促進實現上海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根據上述指導思想,本市2014年市與區縣的預算編制遵循以下要求:一是收入預算編制堅持實事求是、積極穩妥、留有余地。根據全市生產總值等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并考慮稅收政策調整因素,分稅種測算稅基和稅收收入;結合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合理安排非稅收入預算。二是支出預算編制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保有壓。財政支出重點向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改善民生等領域傾斜,嚴格控制行政經費等一般性支出,盤活存量,優化增量。三是健全政府預算體系堅持有機銜接、相互聯動、完整透明。圍繞增強“四本預算”的整體合力,在進一步完善公共財政預算編制的同時,統籌做好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工作。

(二)公共財政預算安排情況

2014年,全市地方公共財政收入預算4418億元,比2013年 (下同)增長7.5%,加上中央財政與本市的結算凈收入326.8億元、中央財政專款上年結轉收入40.2億元,減去調出資金29億元,全市可以安排使用的地方公共財政收入總計4756億元。全市地方公共財政支出預算4720億元,增長4.2%,加上地方政府債券還本36億元,全市地方公共財政支出預算總計4756億元。全市地方公共財政收支預算平衡。

市本級公共財政收入預算2126億元,增長7.5%,加上中央財政與本市結算凈收入326.8億元、中央財政專款上年結轉收入40.2億元,減去市對區縣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760.5億元、調出資金16.5億元,市本級可以安排使用的公共財政收入總計1716億元。市本級公共財政支出預算1680億元,增長5.6%,加上地方政府債券還本36億元,市本級公共財政支出預算總計1716億元。市本級公共財政收支預算平衡。需要說明的是,截至預算編制時,財政部已下達的2014年中央財政專款較上年執行數減少,財政部尚未核定2014年本市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規模。預算執行中,待中央財政專款下達到位以及財政部核定本市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規模后,將按規定程序調增市本級公共財政收支預算。

市對區縣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預算760.5億元,增長3.2%。其中:市對區縣稅收返還預算375.5億元,增長2.7%,主要是2014年區縣財政收入預計增長,按照本市現行財政管理體制規定返還區縣財政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等收入相應增加;市對區縣轉移支付預算385億元,增長3.8%(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360億元,增長3.7%;專項轉移支付25億元,增長5.5%)。

由于各區縣的預算批準時間與本市總預算編制時間尚不銜接,2014年本市總預算中區縣級預算,仍由市財政匯總代編各區縣財政上報的區縣公共財政收支預算。

按照《預算法》的規定,市本級預算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關于市本級公共財政收入預算安排

按照實事求是、積極穩妥、留有余地的收入預算編制要求,綜合各方面因素,《上海市2013年全市及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2014年全市及市本級預算(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把2014年全市地方公共財政收入增長目標確定為7.5%,與全市經濟保持同步增長。主要考慮: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總體部署,將推進體制機制不斷完善、改革紅利不斷釋放,經濟長期向好趨勢將進一步確立;國家批準建立上海自貿試驗區,為上海的新一輪發展提供廣闊空間,有利于加快推進上海“四個中心”建設,經濟保持平穩健康發展。但是,2014年上海經濟發展面臨的外部環境依然復雜,不穩定不確定因素仍然存在,本市結構調整仍處于攻堅階段,傳統工業增長空間有限,新興產業大多尚處于投入培育階段,這都將對本市地方財政收入增長帶來一定壓力。同時,國家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擴大“營改增”試點行業范圍,出臺鼓勵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發展的稅收政策。從長遠看,這些政策將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有利于財政收入穩定增長,但短期內將造成一定程度的減收。在此基礎上,基于本市現行市與區縣財政管理體制和財政收入結構情況,《草案》把市本級公共財政收入增長目標同步確定為7.5%。

需要說明的是,年度預算執行中如有超預算收入,將按照國家關于超收收入安排的有關規定執行;如有短收,將根據《預算法》的規定,編制預算調整方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

市本級主要收入項目的預算安排如下:

(1)增值稅397億元,增長10.4%。主要是上海國際貿易中心建設的加快推進、市場開放度和貿易便利化水平的不斷提高,有助于擴大貿易規模、提升消費能級,進而帶動商業增值稅增長。同時,2014年國家繼續擴大“營改增”試點范圍,將相應增加部分增值稅收入。

(2)營業稅498億元,增長6.8%。主要是上海自貿試驗區和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加快推進,有助于金融、租賃和商務等服務業加快發展,進而帶動相關行業營業稅增長。但是,2014年國家繼續擴大“營改增”試點范圍,將相應減少部分營業稅收入。

(3)企業所得稅533.5億元,增長6.5%。主要是本市深入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不斷提高,有利于企業所得稅保持平穩增長。但是,要素成本上升、資源環境制約、市場競爭加劇等因素,預計將對企業所得稅增長帶來一定影響。

(4)個人所得稅197.2億元,增長9%。主要是本市經濟平穩運行,居民收入預計保持穩定增長,相應帶動個人所得稅增加。

(5)城市維護建設稅104億元,增長8.1%。主要是本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流轉稅收入預計保持平穩增長,按流轉稅收入附加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相應增長。

(6)房產稅27.6億元,增長2.6%。主要是本市經濟平穩運行,商業營業用房保有量和部分房屋租賃價格預計上升,相應帶動房產稅增長。

(7)城鎮土地使用稅16.8億元,增長2.4%。主要是本市經濟平穩運行,商業營業用地保有量預計上升,相應帶動城鎮土地使用稅增長。

(8)耕地占用稅6.2億元,與2013年執行數持平。

(9)契稅44億元,增長2.3%。主要是2013年契稅增長較快,抬高了收入基數,2014年房地產交易量預計趨于平穩,契稅增幅相應回落。

(10)其他各稅63.8億元,增長9.1%。主要是本市繼續加強房地產稅收征管,土地增值稅預計增長。同時,本市車輛保有量持續增加,將帶動車船稅相應增長。

(11)教育費附加收入122億元,增長8.1%。主要是本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流轉稅收入預計保持平穩增長,按流轉稅收入附加征收的教育費附加收入相應增長。

(12)其他收入115.2億元,增長5.6%。主要是本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流轉稅收入預計保持平穩增長,按流轉稅收入附加征收的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收入相應增長。

2.關于市本級公共財政支出預算安排

根據中央和市委關于“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保有壓”的支出預算編制要求,2014年市本級公共財政支出預算安排將結合實施國家積極的財政政策,進一步完善調整財政支出結構,著力加大三個方面的聚焦保障力度。一是加大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支持力度。強化質量效益和結構優化導向,聚焦市委、市政府確定的“轉方式、調結構、促改革”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著力支持改革創新,加快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二是加大對生態文明建設和城鄉一體融合協調發展的投入力度。強化生態環境導向,加大財政資金的聚焦保障力度,支持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加快郊區新城鎮和新農村建設,加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維護運行,促進城鄉一體化可持續發展。三是加大對重要民生領域的保障力度。強化民生保障優先導向,加大對教育、醫療衛生、公共安全、公共文化等重要民生領域的傾斜支持力度,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市本級主要支出項目的預算安排如下:

(1)教育支出219.6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地方公辦高校生均綜合定額和經常性內涵建設經費;落實國家和本市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聚焦重點改革和發展項目,構建以一流學科建設、領軍人才建設、高水平大學建設、職業教育示范校建設等為核心的“高峰”計劃;加快教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城鄉基礎教育均衡發展;支持“文教”、“醫教”、“體教”結合項目建設,促進教育與其他社會事業協同發展。

(2)科學技術支出126.5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及科研基地地方配套、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創新園區建設、知識產權專利資助等專項資金支出;支持科技體制改革,加強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的財政支持,健全以企業為主體的產業技術研發創新體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3.3億元。主要用于安排財政對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支持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安排促進就業專項資金,推進鼓勵就業困難人員在特定行業和涉農范圍就業試點,支持養老服務事業發展,安排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補貼、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社會綜合保障和管理專項資金等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8.2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貼、4家郊區新建三級醫院基本支出補助、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醫藥事業發展、大型醫療設備購置、醫療衛生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7.1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大型居住社區建設和公共服務支出專項補助、舊住房綜合改造補助資金。

(6)農林水支出84.5億元。主要用于安排農村綜合幫扶專項經費;安排村莊改造、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河道整治等農村生態建設經費,高水平糧田、設施菜田、標準化養殖場、小型農田水利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經費,以及對農民的直接補貼經費等支出。

(7)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33.9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公益性文化場館基本運行,群眾文化活動與公益性文化展覽,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物保護,文化產業、主流媒體、新媒體發展,以及體育發展專項資金等經費支出。

(8)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8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市級財政“轉方式、調結構”專項資金、上海化工區和臨港地區專項發展資金、重點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等支出。

(9)商業服務業等支出29億元。主要用于安排虹橋商務區專項資金、閘北區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等支出。

(10)金融支出8.7億元。主要用于安排金融發展資金等支出。

(11)節能環保支出41.8億元。主要用于安排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和排污費支出,落實高污染車輛報廢淘汰專項補助、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補助、截污納管改造工程補貼、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補助、建筑節能項目專項扶持、產業結構調整專項扶持、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專項扶持等支出。

(12)糧油物資儲備支出13.6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市級主副食品價格穩定基金等支出。

(13)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支出470.1億元。主要用于安排交通基礎設施、城市運行保障、生態建設、郊區農業設施等市本級基本建設工程支出,以及“十二五”重大市政道路項目市對區縣補助資金和市級政府性債務償債準備金。

(14)城鄉社區支出18.6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城市社區規劃與管理、城市公共設施管理、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建設工程監測監督管理、城市運行信息化管理等支出。

(15)交通運輸支出70.6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公路建設和養護,公交等行業油價補貼等支出。

(16)援助其他地區支出29.4億元。主要用于安排本市對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貴州、云南、三峽庫區以及其他合作交流專項資金。

(17)公共安全支出76.9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公安、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門的正常運轉和辦案經費,支持司法勞教體制改革,落實警用裝備配備、監所房屋及設施維修改造、強制隔離戒毒設施設備、電子警察建設維護、因私護照和機動車證照工本費等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5.7億元。主要用于安排行政機關正常運轉,繼續深化推進實施“建立80個示范性家政服務站”和“百萬家庭低碳行,垃圾分類要先行”市政府實事項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各類市場監管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經費支出。

(19)預備費49.6億元。主要是根據《預算法》規定,在本級政府預算支出總額的3%以內安排,用于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救災、年初市人代會批準預算后國家和本市新出臺改革事項及其他難以預見的開支。

(20)其他支出13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對外省市結算等支出。

落實中央和市委有關“艱苦奮斗、厲行勤儉節約”的要求,進一步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經統計匯總,2014年市本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用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預算合計9.32億元,比2013年預算數下降11.2%。其中:出國(境)經費預算1.93億元、車輛購置及運行費預算4.43億元、公務接待費預算2.96億元。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情況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1782.1億元,下降23.9%,加上動用上年結轉收入、調入資金等99.3億元,全市可以安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總計1881.4億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1823.7億元,下降18.7%。全市政府性基金結轉下年支出57.7億元。

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764億元,下降22.5%,加上動用上年結轉收入、調入資金等66.7億元,減去市對區縣政府性基金補助支出99.8億元,市本級可以安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總計730.9億元。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718.9億元,下降19.8%。市本級政府性基金結轉下年支出12億元。

本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按國家有關規定征收并繳入地方國庫專賬核算,支出按國家規定的用途安排,結余資金結轉以后年度使用,年度收支實際執行情況和決算將按規定程序報同級人代會和人大常委會審議。

市本級政府性基金主要收支項目的預算安排如下:

1.文化事業建設費收入16億元,增長4.6%,減去市對區縣轉移支付等補助支出0.5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收入15.5億元。

文化事業建設費支出14.5億元。主要用于安排精神文明建設及社會宣傳、社會科學理論創新發展、具有品牌影響力的重大文化活動、重點文化項目和文藝創作、文藝院團發展、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等公益性文化事業經費支出。

2.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入8億元,下降14%,加上動用上年結轉收入11.7億元,減去市對區縣轉移支付等補助支出8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入11.7億元。

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支出11.7億元。主要用于安排長興島郊野公園、金山楓涇、松江新浜等土地整治項目支出。

3.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收入26億元,增長2%,減去市對區縣轉移支付等補助支出9.1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收入16.9億元。

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支出16.9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城市道路養護、市容綠化環境建設養護、交通設施養護、路燈運行維護、消防站點運營補貼等支出。

4.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575億元,下降27.5%,加上動用上年結轉收入23.4億元,減去市對區縣轉移支付等補助支出12.8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預算585.6億元。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支出584.3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征地和拆遷補償、土地開發、城市建設、農田水利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支出。

5.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億元,下降33.9%,加上動用上年結轉收入7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預算15億元。

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5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市級舊區改造的土地儲備項目支出。

6.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收入0.9億元,增長12.5%。

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支出0.2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基本農田實時監管、動態巡查等支出。

7.彩票公益金收入8億元,增長5.3%,減去市對區縣轉移支付等補助支出0.5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彩票公益金收入7.5億元。

彩票公益金支出7.1億元。主要用于安排資助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新增養老床位、老年宜居社區建設、老人社區援助服務、養老機構改造,補助市級醫療救助資金和社區市民綜合幫扶項目等社會福利事業支出;安排公共健身場館修繕及運行維護經費、公共體育場館免費或低價開放補貼、體育專項設備器材購置等體育事業支出。

8.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入15.6億元,下降6%,加上動用上年結轉收入4.9億元,減去市對區縣轉移支付等補助支出4.9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入15.6億元。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支出15.6億元。主要用于安排新建住宅小區周邊配套的市政道路、橋梁、雨污水泵站等市政公用項目以及居委會、社區服務中心、垃圾站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支出。

9.車輛通行費收入9.9億元,增長13.8%,加上動用上年結轉收入0.1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車輛通行費收入10億元。

車輛通行費支出10億元。主要用于安排政府還貸高速公路養護運營以及還本付息等支出。

10.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入10.5億元,下降8.7%。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支出4.8億元。主要用于安排殘疾人就業前職業培訓、扶持殘疾人集體從業和個體開業、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實施獎勵等殘疾人就業補貼支出,安排殘疾人基本社會保險補貼、殘疾職工幫困補助等殘疾人社會保障支出。

11.地方教育附加收入80億元,增長2.6%,減去市對區縣轉移支付等補助支出61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9億元。

地方教育附加支出19億元。主要用于安排企業職工職業培訓補貼、高等教育發展項目、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公共實訓中心等培訓機構建設等支出。

12.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收入0.7億元,增長16.7%,加上從公共預算中調入16.5億元,減去市對區縣轉移支付等補助支出3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收入14.2億元。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支出12.9億元。主要用于安排海塘堤防(泵閘)維修、防汛物資儲備、部分郊區水廠自來水深度處理、排水補貼、城市積水點改造等支出。

13.港口建設費收入2.5億元,下降7.4%,加上動用上年結轉收入0.2億元,當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級支出的港口建設費收入2.7億元。

港口建設費支出2.7億元。主要用于安排洋山深水港區航道維護、海港航道應急疏浚、吳淞導堤加固修復等支出。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情況

2014年,本市首次正式編制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并匯總編制2014年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2014年,全市國有資本經營收入預算50.1億元,加上上年結轉收入1.9億元、動用歷年結余8.3億元,全市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總計為60.3億元;全市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60.3億元。全市國有資本經營收支預算平衡。

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預算39.2億元,增長1.3%。加上上年結轉收入0.1億元、動用歷年結余8.3億元,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總計為47.6億元。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47.6億元,增長22.9%(剔除動用結余安排的支出,同口徑比較增長1.6%)。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支預算平衡。

(五)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安排情況

2014年,本市首次正式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主要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等9項社會保險基金。

2014年,全市9項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2513.1億元,增長7.5%,其中:社會保險費收入2368.7億元,財政補貼收入77.6億元,利息收入43.6億元。全市9項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預算2138.7億元,增長14.2%。社會保險基金本年收支結余374.4億元,年末累計結余2071億元。

三、銳意進取、攻堅克難,確保完成2014年預算任務,努力為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作出新貢獻

為全面完成2014年的各項預算任務,我們將按照中央精神和市委的決策部署,重點做好以下七個方面的工作:

(一)圍繞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全力以赴推進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按照先行先試、聚焦突破的原則和要求,不斷加大政策、制度和機制創新突破力度,努力使上海自貿試驗區成為我國和上海進一步融入經濟全球化的重要載體。一是積極推進稅制體系建設。在全面落實國家已經明確的有關促進投資和貿易等方面稅收政策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學習借鑒國際慣例,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完善包括境外股權投資、離岸業務等與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密切相關的稅收政策體系,加快建立和形成與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相適應、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基本稅制框架,努力培育開放型經濟發展新優勢,為全國稅制的深化改革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二是著力優化財政政策環境。堅持以培育功能為導向,著力構建與加快推進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相配套的財政政策體系,加大財政聚焦保障力度,努力營造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完善、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投資貿易便利、投入產出優勢明顯、知識產權保護強化的投資發展軟環境,有效拓展和充分發揮上海自貿試驗區的示范帶動作用。三是擴大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服務開放。積極向財政部爭取外商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內合伙設立會計師事務所的政策及時落地。

(二)圍繞增強城市綜合服務功能,進一步加大對推進實施上海“四個中心”國家戰略的財政聚焦支持力度。按照建立上海自貿試驗區與“四個中心”建設聯動發展機制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優化和創新財政支持方式,強化政策導向,不斷增強整體推進上海“四個中心”的政策合力。一是增強財政政策體系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按照點與面相結合、共性與個性相銜接的原則,著力加強對推進上海“四個中心”建設面上共性財政政策的整體規劃和統籌研究,進一步強化財政政策與其他各項宏觀經濟政策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財政政策的整體組合效應,著力提升上海“四個中心”的核心功能。二是加大對上海“四個中心”建設重要共性領域的財政支持力度。統籌安排政府預算,綜合運用稅收、政府采購、資本金投入、融資擔保和政府債券等多種財稅政策工具,重點聚焦支持“四個中心”共享的重大功能性、基礎性、綜合性公共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不斷加大對社會信用體系構建、高端人才高地建設、各類高素質職業技能人才培養和社會中介服務市場體系培育等重點共性領域的聚焦支持力度。三是拓展提升上海“四個中心”的資源配置功能。(下轉7版)(上接第6版)以集聚平臺、機構、人才為切入點和突破口,進一步優化完善財政扶持政策的方向、重點和實施力度,促進增強金融中心的國際影響力;逐步加大對與貿易中心建設相關的各類專項資金的整合優化力度,重點聚焦支持總部經濟提升、平臺經濟培育、消費和外貿結構優化、“走出去”戰略實施和國際高水平投資貿易服務體系建立,支持出口加工區向綜合保稅區轉型升級,著力創造新的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著力支持包括船舶登記、交易在內的現代航運服務平臺建設,鼓勵各類功能性航運機構特別是全球性航運機構來滬集聚發展,促進提高集裝箱水水中轉比例,不斷提升航運中心的國際航運服務能級。

(三)圍繞加快構建新型的產業體系,進一步加大對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的支持力度。聚焦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新模式,著力增強上海產業核心競爭力,持續推動結構調整。一是支持和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結合實施國家結構性減稅政策,從2014年1月1日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進一步完善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認真做好將電信業等其他服務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的各項預案準備工作,進一步發揮稅制改革試點的聯動放大效應;支持擴大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推動試點區域現代服務業的高端化和集聚發展,促進全市現代服務業特別是高端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二是優化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方式。結合推進國資國企改革,以結構優化升級為著力點,進一步增強公共財政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兩本預算”的統籌合力,綜合采取資本金注入、貸款貼息、投資補助等多種方式,著力支持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項目實施,鼓勵在戰略性新興產業若干重點領域爭取國家級集聚發展試點;聚焦本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重點領域和重點技術改造項目,鼓勵、引導和支持企業利用新技術、新模式、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改造提升現有產業;制定和實施鼓勵、引導信息消費的財政政策措施;優化完善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財政扶持政策;支持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危險”的落后產能,加快推動落后行業、落后企業和落后產能的整體退出。三是完善財政科技投入機制。圍繞國家創新體系建設,逐步推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進一步完善政府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的財政支持機制,并對科技成果工程化、產業化、具有量化考核指標的研究開發類項目探索實施“后補助”機制;進一步落實和完善促進企業創新的財政政策,優化科技投入,重點推進實施一批具有戰略意義、帶動作用強的市級科技重大專項,切實強化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內生動力;進一步從財政政策上優化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融資環境;支持實施新一輪智慧城市建設三年行動方案,積極推進智慧園區、智慧商圈和智慧社區建設。四是著力支持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結合完成第五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和實施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清潔水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大對節能減排、大氣環境治理、生態保護的財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積極推進大氣污染和水環境等重點領域專項治理,推動重點區域的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節能環保和新能源產業,加大綠化建設支持力度,加快構建多層次、多功能的基本生態網絡,促進綠色低碳清潔發展。

(四)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進一步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更加注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著力保基本、兜底線、促公平,持續推進民生改善,持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一是深化推進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積極探索建立區縣投入和市級統籌相結合的義務教育投入機制,優化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促進教育公平和質量提高,逐步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推進實施市級財政高等教育投入機制改革,擴大高校基本辦學經費使用自主權,建立以教育改革發展重大項目為導向的市級統籌投入機制,加強教育項目支出效益綜合監督評估;完善財政投入機制和支持方式,著力構建與促進上海“四個中心”建設和經濟轉型升級相適應的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公共服務體系。二是積極推進就業創業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大促進就業創業的財政政策支持力度,增強失業保險制度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功能,完善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和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中出現的下崗再就業;圍繞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加大對小城鎮養老保險基金財政補貼力度,支持“城居保”和“新農保”制度的并軌改革,研究推進“新農合”的市級統籌,促進建立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制度,擴大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益面;進一步完善財政政策,支持和促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三是著力支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完善本市4家郊區新建三級醫院綜合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全面實施《醫院會計制度》,進一步完善以規范財務會計核算、強化成本管理和績效考核為重點的公立醫院內控機制;支持在本市公立醫院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改革,進一步建立健全公立醫院科學補償機制;支持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健全網絡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運行機制,支持急救醫療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促進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健康城市建設。四是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進一步優化和完善財政政策,著力支持舊住房綜合改造、舊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促進優化公共租賃住房的籌措方式。五是著力促進文化繁榮發展。圍繞推進國際文化大都市建設,加大財政文化投入力度,著力支持文化體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制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基層公共文化資源整合和統籌利用,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效能;支持重大群眾性文化活動和公益性文化展覽,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物保護;支持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促進增強上海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六是著力支持和促進社會治理創新。支持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建設,進一步激發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創新活力,著力夯實基層基礎,促進加強以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安全生產管理和社會治安防控為重點的公共安全體系建設,加快構建符合特大型城市特點的城市綜合管理和社會治理新模式,不斷增強社會發展活力。

(五)圍繞推進新型城鎮化,進一步加大對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財政支持力度。貫徹落實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著力完善支持城鄉統籌發展的財政政策體系,促進城鄉更好地融合發展、一體化發展。一是推動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向郊區傾斜。按照集中財力辦大事的原則和要求,著力加大市與區縣兩級財政的財力統籌和資金整合力度,增加市對重大市政道路項目補貼和城市維護項目資金的投入總量,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帶動民間資本增加投入,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建立多元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重點聚焦支持事關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和郊區新城、小城鎮、“美麗鄉村”建設。二是深化完善市對區縣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結合實施《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規劃》和落實嚴控人口總量、優化人口結構的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標準體系,完善以區縣年度人口控制目標為重要依據的轉移支付制度,優化轉移支付分配因素,提高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切實強化財政轉移支付政策的導向功能;結合構建郊區差別化管理機制,研究建立大型居住社區管理運行的長效補助機制,推進公共服務資源向郊區人口集聚地傾斜、執法管理力量向城鄉結合部傾斜,推動各類資源向基層傾斜、向基層下沉,加快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三是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實施力度。結合實施科技興農戰略,進一步擴大現代農業組織化經營專項獎補試點范圍,支持推廣以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為重點的新型農業生產組織形式,促進農業組織化、規模化經營,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切實保障糧食安全;進一步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研究建立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提高農業生產抗風險能力;在進一步完善經濟薄弱村財政轉移支付補助機制、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的同時,安排設立農村綜合幫扶市級專項資金,重點聚焦支持一批具有長期穩定收益的綜合幫扶項目,加大公共資源和財政投入的傾斜力度,加快形成造血機制,進一步提高農村居民特別是低收入農戶生活水平。

(六)圍繞加強政府全口徑預決算管理的總體要求,加快實現政府“四本預算”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按照整體規劃、分步實施、逐步到位的原則和要求,著力加大制度創新力度,逐步實現“四本預算”在范圍、內容、標準、程序、時間等五個方面的規范和統一,進一步細化和完善預算編制,加快推進建立“四本預算”之間有機銜接和統籌聯動安排的長效管理機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深化推進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力爭在一些重要領域取得新的突破。一是在已經基本建立起基本支出預算定額標準體系的基礎上,從項目支出的通用定額入手,加快建立和形成完善的預算支出標準體系。二是選擇預算金額較大的民生項目、中期預算試點項目實施財政重點評審,并將評審項目的選擇與績效目標的編報有機地結合起來,加快建立完善的重大財政支出項目預算事前評審機制。三是進一步擴大納入中期預算管理機制改革試點范圍,一次認定預算總額、分年安排項目預算,切實提高預算編制的前瞻性和可持續性。四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 《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購買,著力支持和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逐步使政府購買服務成為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方式。五是從2014年起,將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試編改革的試點范圍,由市本級和寶山、嘉定兩區擴大到其他15個區縣,為推進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制度打好基礎、創造條件。六是加大財政信息公開力度,新增公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首次實現本市“四本預算”聯動公開;在已經公開2012年度市級行政經費統計匯總情況的基礎上,進一步公開各市級行政單位2013年度的行政經費;推進本市電子集市交易的采購結果信息向社會公開;擴大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公開范圍;深化市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的信息公開;推進市、區縣、鄉鎮三級政府“三公經費”的全面公開。

(七)圍繞實現財政預算收支平衡,進一步完善和加強財政的科學化、規范化、信息化管理。一是按照盤活存量、優化增量的要求,建立結轉結余資金定期清理機制,加大資金統籌使用力度;進一步深化推進國庫現金管理改革試點和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機制,著力增強財政的籌資、理財能力。二是按照“兩高、兩少”的要求,進一步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三是全面貫徹落實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根據國家有關完善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出國(境)費等經費管理制度改革的統一部署,結合上海實際,制定和實施本市會議費等相關經費管理辦法,加快健全公務支出管理制度體系,建立和形成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長效機制,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四是擴大政府采購的范圍和規模,加強政府采購標準化和從業人員專業化建設,推進建立政府采購項目后評價機制,推動政府采購管理從程序導向型向結果導向型轉變。五是著力加強制度建設,不斷夯實管理基礎,加快建立規范合理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切實強化對本市政府性債務的源頭規范、動態監管和風險預警,有效防范市、區縣、鄉鎮三級政府的債務風險。六是全面實施《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完善財務會計信用等級分類管理,實施本市浦江會計人才培養工程。七是著力加大對財政政策落實、財稅改革推進和財政支出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評估、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力度,不斷提高財政政策的實施效果和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2014年是實現“十二五”規劃目標、推進上海“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一年。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領導下,凝心聚力,改革創新,扎實推進各項工作,為上海加快建設“四個中心”、當好全國改革開放排頭兵和科學發展先行者作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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