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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現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內容由工作概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咨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訴情況、政府支出與收費以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情況等構成,報告中所列統計數據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與司法部辦公廳總值班室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南大街6號;郵編:100020;電話:010-65153508;傳真:010-65153535;電子郵箱:sfbzfxx@sina.cn)。
一、工作概況
2013年,司法部按照中央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認真貫徹《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與業務工作統籌考慮、統一部署、同步推進。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強化主動公開意識,不斷擴大主動公開信息量。妥善處理依申請公開,健全受理、審查、處理、答復機制。嚴格執行監督保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前后三次對司法部政府網站首頁及司局頁面內容進行糾錯篩查,刪除無效鏈接、更改錯誤鏈接;全年制作司法行政專題、專欄40余個;在法制網新設留言板頻道,搭建廣大人民群眾與司法行政機關交流溝通的橋梁。深入學習《條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對司法部機構設置、司法行政工作動態、政務公告、訪談記錄、領導活動、領導講話、地方信息、預算決算、“三公”經費、統計數據、政策法規、司法研究、專題報道等政府信息按規定予以公開。對監獄工作、戒毒工作、社區矯正工作、法制宣傳工作、律師公證工作、基層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司法考試工作、司法鑒定工作、司協外事工作等業務的相關事宜,加大公開力度,擴大群眾知悉面,及時準確公開。
(二)公開的主要形式。利用司法部公告,政府門戶網站、中國普法網、法制網,《法制日報》等中央和地方媒體公開信息。
(三)公開的主要情況。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司法部通過司法部政府網絡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612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38條,占0.45%;法規政策類信息115條,占1.33%;業務類信息5175條,占60.09%;決策類信息471條,占5.48%;工作動態類信息2813條,占32.65%。通過《法制日報》等媒體,發布消息1300余條。組織新聞媒體集體參與報道30余次,接待媒體來函采訪20余次,部領導共接受媒體專訪、約稿共10余次(篇)。主動向社會公開《司法部2013年部門預算》、《司法部2012年部門決算》,進一步細化公開科目,加大公開力度。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司法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3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內按照申請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復。
四、咨詢情況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司法部接到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電話咨詢、電子郵件咨詢、信函咨詢、網絡在線咨詢等100843個,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了答復。
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3年司法部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案件9件,其中,請求確認不主動公開部門預算、決算行為違法的4件;請求確認不予公開人民法院院長、法院審判人員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行為違法的3件;請求確認未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職責行為違法的1件;請求確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行為程序違法的1件。目前,上述行政復議案件均已辦理完畢,其中,駁回申請人行政復議申請的2件;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3件;不予受理的4件。2013年,未發生針對司法部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件以及申訴案(包括信訪、舉報)。
六、政府支出與收費
2013年度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事務訴訟相關的費用支出,沒有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仍需進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們將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機制建設。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時效性、準確性、權威性,繼續完善依申請公開受理、審查、轉辦、處理、審查、答復機制和工作流程。加強部內各司局各直屬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既要分工明確,又要配合協作,為申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
(二)提高主動公開工作水平。加大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力度,確保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提高主動公開意識,及時公開信息,特別是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信息。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將信息發布和政策解讀與相關工作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對社會關注的突發性、群體性事件,及時準確發布權威信息。修改司法部發文表單,增加是否公開欄目,將辦文與公開審查同步進行,及時、主動公開有關事項。
(三)完善網站服務功能。著力加強司法部門戶網站建設,充實網站功能和內容,提高線上服務、線上辦公水平。進一步優化網站和所屬媒體等各種載體,改進網絡欄目內容,進一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充分發揮對外窗口的服務作用。(據司法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