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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扎實推進以中小城市和城鎮為重點的新型城鎮化
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行無門檻居住證制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向常住人口覆蓋。支持開發區、產業園區規劃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推動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實施“百萬農業轉移人口素質培訓工程”,提升進城人員就業創業能力。
優化城鎮化規劃布局。推進縣(市)域城鄉總體規劃編制,推行“多規合一”,加強城市設計和控制性詳規、修建性詳規編制,強化規劃執行力。推進福州省會城市建設,加大廈漳泉同城化協調推進力度。更加注重中小城市和城鎮發展,深化新型城鎮化試點,抓好46個小城鎮綜合改革和15個鎮級小城市培育試點,支持有條件的中心鎮與周邊鄉鎮連片融合發展。
加大宜居環境建設力度。延伸拓展“點線面”攻堅,提升城市“三邊三節點”整治水平,實施新一輪“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加快接點連線,形成協同效應,完善長效機制。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街區、歷史建筑、傳統村落保護,推進山體、水系保護修復。突出市政設施建設與管理,完成新一批“五千工程”。完善城市路網設施,加快建設智能交通系統,提升公交服務水平,多措并舉緩解城市交通壓力。深化“兩違”綜合治理,合理利用拆后土地。實施建筑業質量和隊伍“雙提升”行動,落實工程建設質量終身責任,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
產城互動做強縣域經濟。加快實施“大城關”戰略,堅持以產興業、以城促產,大力培育特色優勢產業。突出抓好工業園區建設,優化園區布局,提升園區功能,完善扶持措施,培育產業發展的新載體。重點推進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一縣一園區”建設,做大“一縣一業一品”,打造塊狀經濟。
堅持科學扶貧精準扶貧。完善結對幫扶,深化山海協作,加快共建產業園區發展。持續實施“造福工程”,完成5萬戶20萬人搬遷和危房改造任務。加大對原中央蘇區縣、革命老區等欠發達地區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加快邊界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落實幫扶舉措,深化扶貧小額信貸創新試點,加強智力和技能扶貧。進一步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