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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事管理
公務員隊伍建設不斷加強。深化爭做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完成第五屆四川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評選表彰工作。認真落實獎懲規定,各級行政機關和政府序列參公管理單位共8913人獲得記功獎勵,39701人獲得嘉獎,1260人受到政紀處分。在全省行政機關開展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做人民滿意公務員”全員培訓。加強公務員能力建設,著力抓好“四類培訓”,培訓人員76.9萬人次。省公務員局直接為基層舉辦“送教上門”培訓14期、基層公務員示范培訓6期。安全平穩實施全省四級聯考和專項招考,全年共公開招錄公務員12520人,其中招錄鄉鎮公務員7293人。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出臺艱苦邊遠地區公務員考錄實施意見。探索實施人民警察招錄培養制度改革工作,完善省級統一招警機制,開展公安特殊人才招錄。實施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各市(州)相繼部署實施。穩步推進聘任制公務員擴面試點,遂寧市聘任制試點進入合同履行階段。省、市(州)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154人。平時考核進一步推開,省市縣三級同步開展試點。落實從嚴管理要求,配合相關部門開展了超職數配備干部、“庸懶散浮拖”和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推進公務員申訴公正委員會建設,各市(州)均已完成組建工作。規范開展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全年共開展省級表彰獎勵22項,2400個集體、4237名個人受到表彰。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序推進。牽頭開展“吃空餉”問題集中治理工作,出臺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編外人員管理的相關文件。積極開展公車改革司勤人員安置工作,做好隨軍家屬定向招聘工作,協調形成省級事業單位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工作紀要,并順利實施2015年度省屬事業單位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工作。制定出臺相關文件,進一步依法依規落實高校用人自主權,推進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不再擔任領導職務后的崗位聘用問題逐步解決,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聘、解聘辦理程序,創新破解職業院校引進“雙師型”教師和實習(訓)指導專業技術人員難題,進一步拓展中小學教師職業發展空間。
認真做好軍轉安置工作,圓滿完成1834名軍隊轉業干部安置任務。加強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和考試各環節的管理,確保人事考試安全,全年組織人事考試65項,參考人數達196萬人次。
六、勞動關系與勞動者權益維護
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取得新進展。加強對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兼并重組、化解產能過剩中勞動關系處理的指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在縣以上三方機制全部建立的基礎上,推動三方機制逐步向基層延伸,截至2015年底,共建立包括行業、產業園區、街道(鄉鎮)在內的三方機制2524個。全省全部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4%,企業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90%。推動成都市新都區開展“全國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綜合試驗區”建設。加強基本勞動標準貫徹工作,推動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做好特殊工時、高溫勞動保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促進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
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成效明顯。仲裁機構和調解組織建設有新進展,截至2015年末,全省已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3個,省、市兩級建院率達100%,縣級建院率為99%,全省共建立各級各類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5.8萬個,全省共有專兼職仲裁員1454名、調解員9.9萬名。調解仲裁工作規范有序,印發了《四川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處理停產、倒閉等企業集體勞動爭議案件規范指引》,指導各地及時高效處理停產、倒閉等企業集體爭議案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證管理,明確調解員證的發放范圍、申領發放程序及調解員培訓。印發《四川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規范(第二版)》,規范辦案程序和辦案行為。調解仲裁管理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全省仲裁機構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分別受理勞動人事爭議4.6萬件和3.7萬件,仲裁結案率和調解結案率分別為97.4%和93.4%。
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力度不斷加大。出臺相關文件,著力做好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規范治理農民工欠薪問題。組織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檢查各類單位5.8萬戶,涉及勞動者366.9萬人,責令改正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違法行為1.6萬件,責令支付工資及補償賠償1.9萬件,涉及金額26.7億元,督促社會保險登記965件,督促1316戶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1.2億元,行政處罰159件,行政處罰金額125萬元。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省檢查用人單位3.3萬戶,責令支付16.7萬名農民工工資10.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