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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一是打造中國制造2025國家級示范區。堅定不移做強更具比較優勢的深圳制造,大力發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綠色制造,培育電子信息產業、新能源、生物產業等先進制造業集群,新增3家制造業創新中心。擴大工業投資,爭取完成工業投資1000億元以上。實施技改倍增計劃,完成技改投資400億元以上。出臺工業互聯網行動計劃和若干措施,推動2個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開展智能制造應用示范,爭創3個國家級和5個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推進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建設。推動黃金珠寶、眼鏡、鐘表、服裝等優勢傳統產業向都市時尚產業轉型,創建知名品牌示范區。二是加快重大項目落地投產。制定完善土地供給政策,加強對先進制造業、創新型企業等用地保障。實施大項目帶動、產業鏈拓展行動,新引進超10億元重大產業項目10個以上、總部經濟項目10個以上。加快推進華星光電新型顯示、亞太高通量寬帶通信系統等重大項目建設,建成投產中芯國際12英寸生產線、開沃新能源汽車等項目,全年安排重大項目投資1683億元、增長18%。三是提升現代服務業發展能級。做強做優金融支柱產業,出臺支持綠色金融和金融人才發展的政策措施,大力發展金融科技、消費金融、財富管理、互聯網征信等,新引進持牌金融機構25家以上,推動央行金融科技研究院等項目落地,打造市級金融控股平臺,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能。推進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打造口岸經濟帶。壯大物流產業,重點發展現代供應鏈管理和航空物流,強化物流樞紐功能。提升會計、律師、咨詢、設計等專業服務業水平,發展會展經濟。四是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充分發揮創新創業者的作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壯大民營經濟。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設立20億元中小微企業銀行貸款風險金,組建第二批50億元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爭取新增“專精特新”中小企業60家、境內外上市企業30家以上。完善企業服務機制,建立市區兩級集中統一的企業服務平臺,深入開展掛點服務企業活動。
(四)加快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推動創新發展更有質量。堅持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強化產業、研發、市場、資本、人才等全要素協同,實施綜合創新生態優化計劃,堅定不移建設更具國際競爭力的創新之都。一是加快補齊原始創新能力短板。繼續實施創新“十大行動計劃”,啟動大科學裝置群建設,推進國家超算深圳中心二期、國家基因庫二期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高標準建設網絡空間科學與技術省實驗室和健康科學實驗室等重大科研平臺,新啟動2家諾貝爾獎科學家實驗室和2家基礎研究機構建設,籌建深圳醫科院,全年新增國家省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等各類創新載體100家以上,新增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2000家以上。實施重大科技項目計劃,組織重大攻關項目200個以上,著力突破工業母機、5G移動通信、合成生物學等核心技術。出臺支持外資研發中心發展的政策措施,新建10家以上新型研發機構。二是培育新動能。繼續大力發展新興產業,出臺促進新一代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實施方案,成立人工智能產業聯盟,大力推動人工智能規模化應用,規劃建設石墨烯產業基地,培育第三代半導體、新材料等創新型產業。發展壯大數字經濟、共享經濟,推進軍民融合創新發展。探索構建新技術新產品的準入、標準、認證、定價機制,加強與國際標準組織等合作,構建覆蓋各領域的深圳標準體系。大力支持創新創業,新增創客空間40個、創客服務平臺10個。三是集聚更多創新人才。堅定不移建設更具競爭力的人才特區,新引進全職院士10名、“孔雀計劃”團隊30個、海內外高層次人才1000名以上,積極培養引進高技能人才。推進深圳大學、南方科技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建設高水平大學,加快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中山大學(深圳)、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等校區建設。爭取深圳技術大學去籌設立,啟動籌建深圳創意設計學院。四是促進科技成果加速產業化。出臺金融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措施,探索設立科技金融租賃和科技保險公司。制定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專項政策,發揮首期50億元的天使投資引導基金作用,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初創期、種子期企業,加快建設風投創投中心城市。繼續辦好高交會、電子信息博覽會、國際創客周、海外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